离婚,总有些事儿得跟着处理掉,户口本上的关系就是其中一件。之前一直没太当回事,觉得反正人不住这儿,户口本上写啥也没啥大不。但后来琢磨一下,还是觉得改利索。
为啥想着要改?
主要还是图个清爽。你想,户口本上还挂着个“妻子”,实际上早就不是。万一以后我要再结婚,新媳妇儿的户口要迁进来,这看着多别扭,不是明摆着添堵嘛而且听人说,虽然不常见,但万一碰上啥拆迁之类的事儿,户口本上的人头可能还真有点关系,咱也不懂这里面的道道,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改成“非亲属”,至少关系上是彻底划清。
再说,离婚就是离婚,各自安户口本这东西虽然就是个本本,但上面登的信息还是得跟实际情况对上才省得以后办什么事儿的时候还得解释半天。
动身去办
下决心改之后,我就找个工作日,拿着东西去我们这儿的派出所户籍科。去之前我特意准备一下,免得白跑。
我带这些:- 我自己的身份证,原件。
- 家里的户口本,原件。
- 离婚证,也是原件,这个是关键。
- 当初的离婚协议书,我也顺手带上,想着万一要看。
到派出所,取号排队,轮到我就去窗口。我直接跟窗口的民警同志说明情况,说我离婚,想把户口本上前妻的关系改一下。
办理过程挺简单
那民警同志倒是挺干脆,也没多问估计这种事儿他们见得多。他让我把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都给他。
他拿着我的材料核对一下,主要就是看离婚证上的信息和户口本上的信息能不能对上。确认无误之后,就在电脑系统里操作。我瞄一眼,看到他在系统里把我前妻那一栏的关系,从原来的“妻”改成“非亲属”。
然后,他拿出我的户口本,在原来印着“妻”的那个地方,用笔划掉,旁边手写加上“非亲属”三个字,还盖个章。
整个过程挺快的,前后也就十来分钟,没遇到啥麻烦,也没要我提供离婚协议书。可能每个地方要求不一样,我这儿是比较顺利。
改完之后
拿着改好的户口本出来,心里感觉踏实点。虽然就是改几个字,但感觉像是把这件离婚后的手续又往前推进一步,彻底做个结。户口本上明明白白写着“非亲属”,以后再有啥事儿,关系一目然,也省不少潜在的麻烦。

改这个对她本人可能没啥直接影响,对我也没啥坏处,主要就是把一个事实状态在官方文件上更新一下。对我来说,算是却一桩心事,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