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这事儿,办完手续领证,以为就完事儿,结果还有个户口的事儿等着。我的户口当时还在前夫那边,这肯定得迁出来,不然以后干啥都不方便。我就琢磨着赶紧把这事儿给办,省得夜长梦多。
第一步:搞清楚往哪迁,拿到“准迁证”
得想好迁到哪里去。我名下没房产,暂时也没地方单独立户,就想着还是迁回我爸妈那边去,跟他们放一个户口本上。定地方,就得去我爸妈户口所在地的那个派出所问问。
我找个时间就去,跟窗口的民警同志说我的情况。人家告诉我,想迁过来,得先办个“准予迁入证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准迁证。办这个需要带的东西还不少:
- 我的身份证。
- 我的户口本(当时我只有属于我的那一页复印件,原件还在前夫家户口本上,这个得提前沟通或者问清楚派出所这种情况怎么办,我当时是问可以用复印件先申请)。
- 离婚证明,我的就是离婚证,如果是法院判的,那就带判决书。
- 我爸妈的户口本。
- 可能还需要我爸妈同意我迁入的书面证明啥的,或者证明我和我爸妈关系的东西,这个最好提前打电话问清楚,省得白跑。
我把这些材料准备齐,又跑一趟派出所,填个申请表,把材料交上去。然后就是等消息,他们要审核。等几天,通知我去拿准迁证。拿到那张纸,心里稍微踏实点,这算是第一步搞定。
第二步:回原户籍地派出所,开“迁移证”
揣着那张宝贵的准迁证,我就得回我原来户口所在的那个派出所,也就是前夫家那边的派出所。再去那边感觉还是有点怪怪的,但没办法,流程得走。
去之前,我也打电话问那边需要带基本上就是:
- 我的身份证。
- 我原来的户口页(这个得找前夫或者他家人配合,把那张纸拿出来)。
- 离婚证。
- 最重要的,就是刚拿到的那张准迁证。
到那边派出所,把这些东西交给民警。他们核对无误之后,就会办理迁出手续。就是把我的户口信息从他们那边的系统里注销掉,然后给我开一张户口迁移证。拿到这张迁移证,就意味着我的户口正式从前夫家那边“出来”。
第三步: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一步,就是拿着这张户口迁移证,再次回到我爸妈户口所在地的那个派出所。这回是去办理最终的落户手续。
需要带的东西:
- 我的身份证。
- 那张刚开出来的户口迁移证。
- 我爸妈的户口本。
- 可能还需要带一两张一寸照片,有时候办新户口页或者需要更新身份证信息会用到。
到派出所,把材料交给民警。他们审核通过后,就会在他们的系统里录入我的信息,然后在我爸妈的户口本上打印上我的名字和信息,或者给我单独的一页,但户主是我爸妈。这样一来,我的户口就算正式落在我爸妈家。

整个过程跑下来,真是觉得挺折腾的,得跑好几个地方,准备一堆材料。不过想想,这也是必须办的事儿。办完,心里一块石头总算落地,感觉这才算是真正地开启新生活。户口这东西,跟着人走,迁完,利索,心里也敞亮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