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生活变动挺大,之前结婚把户口迁出去,现在又因为一些原因,主要是离婚,一个人在外头也没个落脚地,就想着把户口再迁回我爸妈这边,回老家来生活。
第一步:先问路
这事儿,不是你想迁就能迁的。我第一反应就是先给我老家那边的派出所打个电话问问。接电话的同志倒是挺耐心,跟我说,像我这种情况,离婚,想回原籍,政策上是允许的,但得满足他们那边的一些条件。
具体是啥条件?他就大概说几点:
- 得有地方住:最起码我爸妈的房子得让我落户,或者我在老家这边有自己的房子。
- 我爸妈得同意:他们户口本得拿出来给我用,还得签个啥同意书之类的。
- 我之前的婆家那边,也就是我现在户口在的那个地方,得放人:意思就是那边派出所得给我开个迁出证明。
- 最关键的:我老家这边的村(或者社区)得同意接收我。这个以前还真没太注意。
听着好像挺麻烦,但没办法,事儿得一件一件办。
第二步:跑材料
知道大概流程,就开始准备东西。这跑材料真是个体力活加耐心活。
先是离婚证明:这个我有,法院判的,或者民政局的离婚证都行。
我爸妈的户口本、身份证:这个好办,跟爸妈说一声,他们都支持我回来。

我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迁出去之后的):这些都是随身带着的。
居住证明:因为我是落户到我爸妈家,就用他们的房产证复印件,还有我爸妈写个同意我落户的说明,大概就是“同意女儿某某某迁回户口并在此居住”这样的话。
村(或社区)的接收证明:这个稍微折腾一下。我得先回老家村委会那边去,跟村干部说明情况。他们开个会,讨论一下,觉得我确实符合回迁的条件,主要是因为我离婚,在外面没固定住所,而且我娘家根还在这儿,我爸妈也需要人照顾。给我开个同意接收的证明,盖大红章。
还得去原来婆家那边的派出所问问:虽然一步才是去他们那办迁出,但提前问问总没错。他们说,只要我老家这边派出所同意迁入,开“准迁证”,他们这边就给办迁出。
第三步:办手续,两头跑
材料备齐,就开始正式跑派出所。
先去老家派出所申请迁入:把我准备好的所有材料,什么离婚证明、我爸妈户口本、房产证明、村里的接收证明、我自己的身份证啥的,一股脑全交上去。警察同志审一遍,说材料齐全,让我回去等通知,他们要审核。
等大概一个多星期,接到电话,说审核通过,让我去领《准予迁入证明》,就是那个“准迁证”。拿到这个,心里石头落一半。
再去原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迁出:拿着这个热乎的《准予迁入证明》,还有我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去我原来户口在的那个派出所。这边倒也干脆,看准迁证,核对一下信息,就把我的户口信息注销,然后给我一张《户口迁移证》。
一步,回老家派出所落户:拿着《户口迁移证》和我爸妈的户口本,再次回到老家派出所。警察同志收迁移证,在我爸妈的户口本上把我的信息加上,然后当场就给我打印新的户口页,还给我办新的身份证(因为户籍地址变)。
终于搞定
拿到印着熟悉老家地址的新户口本那一刻,心里真是五味杂陈。虽然过程挺折腾,跑好几趟,准备一堆材料,但总算是把这件大事给办妥。现在户口回来,人也回来,感觉踏实多。
这事儿只要符合政策,材料准备齐全,跟着流程一步步走,还是能办成的。就是得多点耐心,腿脚勤快点。希望能给有类似情况的朋友一点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