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琢磨着把我娃的户口从他妈那边挪到我这边来,主要还是考虑后面上学啥的,感觉放我这边可能方便点儿。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跑起来还是得费点功夫。
一开始我也就是模模糊糊有个概念,知道肯定得两边派出所都跑一趟。我就先硬着头皮,去我户口所在地的那个派出所。
摸底问情况
到派出所户籍窗口,跟工作人员大姐说明来意,就是想把孩子的户口从孩儿他妈那迁过来。大姐人还行,没不耐烦,就问我几个基本情况,比如孩子多大,出生证有没有,我们俩(我和孩儿他妈)的户口本、身份证都在不在。
然后她就告诉我,这事儿得我们夫妻俩都同意,这是大前提。然后需要准备一堆材料。
准备材料阶段
听完要求,我回家就开始翻箱倒柜找东西,理一下大概需要这些:
- 我和孩儿他妈的户口本原件。
- 我和孩儿他妈的身份证原件。
- 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就是那张黄黄的纸。
- 我们的结婚证,证明关系嘛
- 可能还需要一份双方同意的声明,或者到时候夫妻俩得到场。我琢磨着还是准备一份书面的省心。
东西看着不多,但真找起来也费劲,特别是户口本,平时不用就不知道塞哪个角落。还好都凑齐。

开始跑流程
材料备齐,第一步还是去我这边的派出所。我带着所有原件和复印件(提前复印好,省得到时候手忙脚乱),又去一趟。
这回窗口换个小哥,看我的材料,点点头,说看着挺全。然后就让我填表,好像是叫什么“申请入户登记表”之类的,具体名字记不清,反正就是填一堆个人信息、孩子信息、为啥要迁之类的。填好几张。
填完表,小哥把材料收进去审核。他说我这边需要先审核同意,然后会给我开一个类似“同意迁入”的证明或者回执一样的东西,让我拿着这个东西,再去孩儿他妈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
等大概几天,派出所打电话通知我去取那个“同意迁入”的证明。拿到手心里踏实一半。
去孩儿妈那边办迁出
下一步,就是带着这个“同意迁入证明”,还有孩儿他妈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孩子的出生证这些,去孩儿妈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
这边派出所的流程也差不多,说明来意,递交材料。他们主要是核对信息,确认迁出是双方自愿的,然后就在孩儿他妈的户口本上,把孩子的名字那页给注销掉,同时开一个“户口迁移证”给我。
这一步挺关键的,拿到这个“户口迁移证”,就说明孩子从那边正式迁出来。
一步:落户
一步,我又回到我自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把“户口迁移证”、我的户口本、还有之前他们给我的那个“同意迁入”的回执(虽然他们内部应该有记录,但带着总没错),一股脑儿全递上去。
工作人员这回操作就快多,核对无误后,就在我的户口本上,加孩子那一页的信息。当场就把新的户口本打印出来给我。
拿到崭新的户口本,看到孩子的名字印在上面,心里那叫一个踏实!
整个过程不算太复杂,但就是需要耐心,材料得准备齐全,然后就是按部就班地跑两个派出所。提前问清楚需要一次性带齐能省不少事。总算是把这事儿给搞定,也算完成一件心头大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