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今儿个就跟大家唠唠我这上门女婿迁户口的事儿,纯纯的个人实践记录,没啥花里胡哨的,就是一步步自己跑下来的。
第一步:先去媳妇儿家那边打招呼
这事儿,你不能自己想得先让人家那边同意你落户。我就先准备我跟媳妇儿俩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那红彤彤的结婚证。拿着这些,去媳妇儿户口所在的村委会(你要是城里的,那就去街道办事处)。
找到管事儿的人,说明来意,就是我想把户口迁过来。人家态度还行,看看材料,问些基本情况,然后就给开个同意迁入的证明。这玩意儿很重要,后面都得用,一定得保管没这个,派出所那边不认。
第二步:去媳妇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准迁证》
拿到村里(或街道)的同意证明,再加上前面说的那些证件(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我就奔着媳妇儿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找到户籍窗口,把所有材料递上去。
警察同志会核对信息,看看材料齐不齐,符不符合规定。我当时还挺顺利,没啥问题。核对完,就给办个《准予迁入证明》,简称“准迁证”。这个证好像有几联,具体忘,反正有一联是给我拿去办下一步手续的。
第三步:回自己老家派出所办《迁移证》
揣着那个热乎的《准予迁入证明》,还有我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我又得跑回我原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这一步就是要去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到老家派出所,同样是找户籍窗口。把《准予迁入证明》和我的身份证、户口本交给他们。他们一看准迁证,就知道我要迁走。也是核对信息,没问题之后,就在他们的系统里把我的户口注销掉,然后给我开一张《户口迁移证》。
注意:拿到这个《户口迁移证》后,我原来的那个户口本基本上就失效。
第四步:回到媳妇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最终落户
这是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我带着以下所有的东西:
- 我俩的身份证
- 结婚证
- 媳妇儿的户口本
- 村里(或街道)开的那个同意迁入证明
- 媳妇儿这边派出所开的《准予迁入证明》(应该是留存的那一联)
- 我老家派出所开的《户口迁移证》
又一次来到媳妇儿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把这一大堆材料全交上去。警察同志再审核一遍,确认所有手续都齐全、信息无误。

然后,当场就给我办理落户手续。要么是在媳妇儿的户口本上把我的信息加上去,要么是给我单独办一个新的户口本(看当地具体怎么办)。反正办完这个,我的户口就算正式迁过来。
对,因为户口地址变,所以还得当场或者之后尽快去申请办理新的身份证。
整个流程跑下来,感觉就是不停地准备材料、跑腿、排队。但只要材料准备齐全,按照步骤来,也没那么复杂。就是得多跑几个地方。我这就是当时的真实经历,希望能给有需要的朋友一点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