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折腾完一件事,就是把我自个儿的户口给迁出来。之前在新地方买房,总算是安定下来,寻思着得把户口挪过去,以后不管是办事还是小孩上学啥的,总归是方便点。所以就开始琢磨这“下户口”,也就是户口迁出,到底要搞些啥材料。
一开始我也是两眼一抹黑,不知道这“下户口”到底要准备些啥玩意儿。心里想着,这事儿估计挺麻烦。我就先去趟我们原来户口所在地的那个派出所,打算问问清楚,省得白跑。
跑腿办事的经过
到派出所户籍科,找个窗口,跟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说我要把户口迁到我新买的房子那里去。人家倒是挺直接,没多废话,就告诉我要准备哪些东西。我赶紧拿小本本记下来,生怕漏
根据我这回的实践,主要就是下面这几样:
- 我本人的身份证,这个是必须的,走哪儿都得带着。人家要看原件,还得收一份复印件。
- 我原来的户口簿,就是家里那本。这个也得是原件,办手续的时候,我记得好像是直接收走,或者是在上面做迁出标记。
- 证明我要迁入地的材料,这个挺关键。因为我是在新买的房子落户,所以就提供新房子的房产证。当时买房合同好像也行,主要是证明你确实有地方可以迁入。同样,原件看一下,复印件他们要留下。
- 如果是因为结婚迁户口,那可能还得带上结婚证。我这回情况简单,就我自己迁,这个就没用上。但如果你是夫妻一起迁,或者迁到配偶那边,估计就得要。
工作人员还特别嘱咐,复印件最好提前准备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户口簿也是,户主页和本人页都要印。我当时偷个懒没提前印,结果在派出所旁边找地方复印,又多花点时间。

材料都备齐之后,我又跑一趟派出所。这回是正式提交。窗口的工作人员把我的材料一份份对照着看,确认没问题,就在电脑上操作,然后打印出来一张纸,盖上章。
我拿到一张非常重要的纸,叫做《户口迁移证》。这就是我从原来地方“下户口”的凭证。有这个证,我才能拿着它,还有我的身份证、新房产证这些,去新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上户口”,也就是户口迁入。
这事儿不算太复杂,就是有点费时间跑腿。关键是提前问清楚具体要把材料一次性带齐,不然来回折腾挺烦人的。我这回还算顺利,跑两趟就基本搞定迁出的手续。总算是把这事儿办妥,心里也踏实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