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唠唠我办“特别户口”的事儿,这事儿说起来还真有点折腾。
事情是这样的,我之前一直住老房子,户口也一直在那儿。后来拆迁,分了新房,想着赶紧把户口也挪过来,省的以后办事儿麻烦。结果去派出所一问,说是这房子属于“特殊户口”,跟一般的户口迁入还不一样。
当时给我整懵了,啥叫“特殊户口”?
派出所的人告诉我,这种“特殊户口”一般是指像我们这种拆迁安置房,或者单位的集体户口之类的,跟普通居民户口有点区别,但享受的政策啥的都一样,就是迁移的时候手续稍微麻烦点。
我一听更晕了,心想这咋还不一样了?还得跑多少趟?
没办法,既然人家说了要按特殊流程走,咱就得按人家的规矩办。我赶紧问清楚都需要啥材料:
- 是身份证、户口本,这肯定跑不了。
- 然后是房屋产权证,证明这房子是我的。
- 还有就是拆迁协议,证明我是因为拆迁才分到这房子的。
- 最关键的是,还得去原户籍地的派出所开个“户口迁移证”。
这下我就开始跑腿了。先跑回老房子那边的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还那边的警察叔叔办事效率挺高,材料齐全,很快就给我办好了。
然后我就带着一堆材料,又跑到新房这边的派出所。结果人家一看,说我拆迁协议上少了个章!说是要开发商盖个章,证明这协议是真的。我当时就想骂娘了,这都哪儿跟哪儿!
没办法,我又得去找开发商。开发商那边更难搞,人多事儿杂,排队就排了半天,好不容易找到负责人,人家还不太愿意盖章,说怕担责任。我好说歹说,把情况跟他解释清楚,磨了半天嘴皮子,人家才勉强给盖了个章。
盖完章,我赶紧又跑回派出所,心想这回总算能办了!结果人家又说,我的房屋产权证上的地址跟实际地址有点出入,要我去房管局更正一下。我当时真是要崩溃了!
这下我又得跑房管局。房管局的人倒是挺看了我的材料,说确实是地址有点小问题,很快就给我更正了。不过更正完之后,我又得重新复印一份产权证。
复印完产权证,我总算是把所有材料都凑齐了,再次跑到派出所。这回,警察叔叔终于没再挑毛病了,仔细核对了所有材料,确认没问题后,才给我办了户口迁入手续。

拿到新的户口本,我长舒了一口气,这“特别户口”可真够“特别”的,办起来比普通户口麻烦多了。不过总算是办完了,以后再也不用为户口的事情烦心了!
所以说,大家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一定要提前问清楚需要的材料,最好一次性准备齐全,免得像我一样跑来跑去,浪费时间不说,还搞得心情特别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