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迁回实践记录
大家今天跟大家唠唠我前段时间折腾的一件事儿——就是把因为结婚迁出去的户口给迁回来的过程。这事儿,当初结婚脑子一热,觉得户口跟着人走挺就麻溜地从老家迁到了我对象那边。结果后来因为各种原因,主要是考虑孩子上学还有照顾家里老人方便,就琢磨着能不能把户口再弄回老家去。
一开始我也没底,到处打听,网上说法也五花八门的。有人说行,有人说麻烦,还有说压根不可能的。搞得我心里七上八下的。我寻思,这事儿还得自己跑一趟问问官方才靠谱。
第一步:先回老家探探路
我就先回了趟我原来的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我爸妈家那边。直接去了我们那片的派出所户籍科。进门我就直接问管户籍的警官:“同志,我以前户口是这儿的,后来结婚迁出去了,现在想迁回来,能办不?”
那警官倒是挺耐心,跟我说:“原则上是可以的,但是得符合我们这边的迁入条件。你得有地方落户才行。”
这就问到点子上了。幸好我老家房子还在我爸妈名下,或者说,如果你自己在老家有房产也行。警官就说了,需要我爸妈(也就是户主)同意我迁回,并且户口本上要有空间给我落户,或者我有自己的房产证。
接着就是准备材料了,当时派出所给我列了个单子,大概是:
- 我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我爸妈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 我爸妈(户主)写的同意我迁入的声明,还得他们签字按手印。
- 如果是有自己房产的,就得出示房产证。
- 可能还需要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个证明啥的,证明你确实是原来这里的居民,现在要回来住。(这个看具体地方要求,我当时好像没要,但最好提前问清楚)。
材料准备齐了,我又跑了一趟派出所。他们审核了觉得没问题,就给我开了一张《准予迁入证明》,就是一张纸,但这张纸可关键了,是同意你回来的“通行证”。
第二步:去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办迁出
拿到老家派出所开的《准予迁入证明》后,我就马不停蹄地回到我当时户口所在的城市。拿着这张“准迁证”,还有我的身份证、户口本(我当时是落在对象家户口本上的),去了当地派出所。
跟那边的警官说明情况,把材料递上去。他们核对了一下《准予迁入证明》的真伪,确认无误后,就开始给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这个过程相对简单点,主要是注销我在这里的户口信息。
办完之后,他们会给我开一张《户口迁移证》。这张证也非常重要,是你从这边迁走的凭证。
第三步:回到老家最终落户

一步,我又揣着这张《户口迁移证》回到了老家。
第三次踏进老家派出所的大门,这回是带着“迁出”凭证来的。把《户口迁移证》、我的身份证、还有我爸妈的户口本(或者我的房产证)交给警官。
警官核对所有信息,然后在电脑系统里操作,把我的户籍信息录入到老家的户籍系统里。在我爸妈的户口本上,把我的名字和信息更新上去(或者给我办个新的单人户口本,如果我是独立户的话)。
拿到更新后的户口本那一刻,心里一块大石头总算是落了地。折腾了小半个月,跑了好几趟,总算是把这事儿给搞定了。
总结一下我的经验
结婚迁出去的户口,确实是可以迁回来的,但不是说你想迁就能立刻迁。关键在于:
- 老家那边得同意接收你,并且你得符合他们的迁入条件,最主要的就是得有合法的落户地址(比如直系亲属的房产且户主同意,或者自己有房产)。
- 手续是“迁入地先审批,迁出地再办理”。意思是你得先搞定老家那边的同意手续(拿到《准予迁入证明》),然后才能去你现在户口所在地办迁出(拿到《户口迁移证》),再回老家落户。
- 提前问清楚具体政策和所需材料。因为各地政策细节可能不一样,所以最靠谱的办法就是亲自去两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咨询,把要啥材料、流程咋走都问得明明白白的,免得来回跑冤枉路。
过程虽然有点繁琐,需要点耐心,但只要符合条件,按部就班地去办,肯定能办成。希望我这回的实践记录能给有同样想法的朋友一点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