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阵子正好赶上我工作变动,拿到了一个外地城市的录用通知,心里挺高兴的。接着就是按部就班走流程,回老家派出所把我的《户口迁移证》给开了出来,上面清清楚楚写着要迁往的那个城市,咱们就叫它A市。
可计划赶不上变化快,正当我准备收拾东西去A市报到落户的时候,另一个我更心仪的城市,咱们叫它B市,也给我发来了Offer。这下我可就犹豫了,综合考虑下来,我决定还是去B市发展。
问题来了,我手上这张《户口迁移证》的目的地是A市,我现在要去B市,这证还能用吗?能不能像火车票改签一样,把目的地给改了?我当时就琢磨这事儿,毕竟这迁移证开出来也不容易,重新搞一次挺麻烦的。
我第一反应是先打个电话问问。我先是试着打了B市那边落户派出所的电话,想问问看他们能不能接收我这个目的地是A市的迁移证,或者能不能帮我改一下。结果人家很明确地告诉我,迁移证上的地址必须跟实际迁入地一致,他们那边改不了,得找原签发机关。
没办法,我又给老家签发这个迁移证的派出所打了电话。接电话的同志听我说明情况后,语气挺肯定的,说:《户口迁移证》一旦开出来,上面的迁往地址是不能直接涂改或者“改签”的。 这东西跟车票不一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户籍文件。
亲自跑回老家派出所
光打电话感觉还是不太稳妥,而且电话里也说不清楚具体要怎么办。正好手头的事情也需要当面办理,我就干脆又跑了一趟老家派出所的户籍窗口。
到了窗口,我把那张目的地是A市的《户口迁移证》递给工作人员,又把我的情况详细说了一遍,问有没有可能通融一下,帮我把地址改成B市。
工作人员大姐态度挺很耐心地跟我解释:这个迁移证是不能直接改的。 如果你确定不去A市了,想去B市,唯一的办法是先把你这个开往A市的迁移证作废掉。
具体怎么操作?她说,我需要先在他们这里,也就是原户口迁出地,办理“恢复户口”的手续。意思就是,先把我的户口状态从“已迁出”恢复到“未迁出”的状态,等于说是撤销了这回前往A市的迁移行为。我需要提供我手上的《户口迁移证》原件,还有我的身份证。
等我的户口在老家这边恢复了之后,我才能拿着B市那边公安机关同意迁入的文件(比如《准予迁入证明》),再来他们这里重新申请开具一张新的、目的地是B市的《户口迁移证》。
我一听,得,这流程还真绕,等于之前的迁移证白开了,还得先“回档”,再“重新出发”。虽然有点折腾,但也没别的办法,只能按规矩来。
第一步:提交我手里的旧《户口迁移证》(迁往A市那张)和身份证。
第二步:填写申请,办理户口恢复手续,让户口“回到”老家。
第三步:(等我拿到B市的准迁证后)再拿着B市的准迁材料和身份证,重新来开具一张前往B市的《户口迁移证》。
所以我的实践经历告诉我,《户口迁移证》本身是不能像车票那样“改签”目的地的。如果你中途改变了迁入地,就需要先回原签发地派出所,把之前的迁移证作废(通过恢复户口的方式),然后再凭新的迁入地证明,重新办理一张新的迁移证。过程是麻烦了点,但确实是这么个流程。希望我的这点经历能给后面有类似情况的朋友提个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