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聊聊我给孩子改姓的事儿,这事儿说起来真是一波三折,不过总算是尘埃落定了。
事情是这样的,当初我和孩子他爸离婚的时候,孩子判给了我。孩子一直跟着我生活,慢慢的我就觉得让孩子跟着他爸的姓不太合适,毕竟孩子和我更亲,而且以后孩子长大了,也可能会有自己的想法。所以我就寻思着是不是能把孩子的姓给改过来,改成我的姓。
一开始我啥也不懂,就直接跑去派出所问。结果人家户籍警同志告诉我,改姓可不是随便就能改的,得符合一定的条件。我赶紧问都有啥条件,户籍警同志就给我balabala说了一堆,我总结了一下,大概就是说:
- 要征得孩子他爸的同意(如果孩子还小);
- 要有充分的理由;
- 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我一听,头都大了。孩子他爸那边还好说,毕竟我们现在关系也还行,为了孩子他应该会同意。但是这个“充分的理由”是啥?还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又是指
回家之后,我赶紧上网查资料,这才知道,所谓的“充分的理由”,一般来说就是指:
- 孩子由我抚养,长期跟我生活;
- 孩子他爸对孩子不管不顾,没有尽到抚养义务;
- 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
至于“相关的证明材料”,那就比较多了,包括:
- 我的户口本、身份证;
- 孩子的户口本、出生证明;
- 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
- 孩子他爸的同意书(需要公证);
- 其他能够证明我抚养孩子,或者孩子他爸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材料(比如照片、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等)。
准备材料
了解了这些之后,我就开始着手准备材料。我给孩子他爸打了个电话,跟他说了我想给孩子改姓的事情。没想到他听了之后,很爽快地就答应了。他说只要对孩子他没意见,还主动提出要跟我一起去公证处办理同意书公证。
有了孩子他爸的同意,我就更有信心了。我就把其他的材料都准备齐了。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离婚协议书这些都好说,直接复印就行了。最麻烦的是那个“其他能够证明我抚养孩子”的材料,我翻箱倒柜找了半天,才找到一些我和孩子的生活照片,还有一些我们之间的聊天记录。虽然不多,但总比没有强。
办理公证
材料准备好之后,我就和孩子他爸一起去了公证处。公证员问了我们一些问题,核实了我们的身份和意愿,然后就给我们办理了同意书公证。公证费花了好像几百块钱,有点心疼,但是为了孩子,也值了。
跑派出所
拿着公证好的同意书,我就再次来到了派出所。这回户籍警同志的态度明显好了很多,毕竟该有的材料我都准备齐了。她仔细地审核了我的材料,然后让我填写了一张申请表。
填完表之后,户籍警同志说,需要把我的申请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批通过之后才能办理改姓手续。我一听,又要等!不过也没办法,只能耐心等待了。
大概过了半个月左右,我接到了派出所的电话,说我的申请已经审批通过了,可以去办理改姓手续了。我当时那个激动,赶紧带着孩子去派出所,顺利地办理了改姓手续。拿到新的户口本那一刻,我心里真是百感交集。
后续
孩子改姓之后,还需要做一些后续的工作,比如:
- 更换孩子的身份证(如果孩子已经有身份证);
- 更新孩子的学籍信息;
- 通知孩子的学校、幼儿园;
- 更新孩子的医保卡、社保卡等等。
这些事情虽然有点麻烦,但是一件一件做,也都能搞定。最重要的是,孩子现在跟我姓了,以后就真真正正的是一家人了。希望我的经历能给大家一些帮助,如果大家也有给孩子改姓的想法,一定要提前做好功课,准备好材料,这样才能顺利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