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大家唠唠我自个儿亲身经历的一件事儿,就是关于离婚后,前任的户口一直没从我这儿迁走,后来给我惹了点麻烦,又是怎么一步步给解决了的。
刚离那会儿,真没把户口这事儿太放心上。离婚证拿到手,财产也分完了,觉得法律上咱俩就没关系了,那户口本上还挂着个名字,好像也没啥大不了的。当时就想着,人家可能也没地方迁,或者嫌麻烦,就算了呗,谁也不想再多事儿。
事情是咋发现不对劲的
就这么过了大概一年多,我琢磨着把我名下那套房子卖了,换个小点的,或者离我上班地方近点的。这想法一定下来,我就开始行动了。找中介、挂牌、带人看房,一顿操作猛如虎。
很快就有个意向买家,价格谈得也差不多,挺顺利的。眼瞅着就要签合同办手续了,问题来了。买家那边做贷款预审还是查什么资料的时候,中介就有点儿吞吞吐吐地跟我说:“哥,您这户口本上,除了您自个儿,好像还有一位?这……”
我当时一愣,才猛地想起来,前妻的户口还挂在我这房子底下!我赶紧解释说早就离婚了,有离婚证。中介面露难色,说:“道理是这个道理,但买家有点担心,怕以后有啥产权纠纷或者麻烦事儿,毕竟户口在这儿,虽然法律上不影响产权,但看着总归不舒服,也怕以后万一有啥政策变动?”
得,这下我知道麻烦来了。买家那边开始犹豫,说要不先把户口问题解决了再往下谈。我心里那个急,好不容易找到个合适的买家,不能因为这事儿黄了。
开始动手解决
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解决。第一步,联系前妻。离婚后大家基本没啥联系了,多少有点尴尬。打通电话,我尽量心平气和地把情况说了,就是卖房子需要她把户口迁走,不然买家不放心。
一开始她也有点不乐意,说自己现在住的地方不好落户,迁回老家又太远不方便。我就耐心跟她解释,这不是我为难她,是实际情况卡在这儿了,买家有顾虑,房子卖不掉我也没法进行下一步计划。软磨硬泡,说了半天,总算是同意配合了。
第二步,搞清楚流程。我俩都不知道具体咋办,我就抽空跑了一趟我们区对应的派出所户籍科。排队、咨询,把情况跟窗口的民警同志一说。
民警同志告诉我,这种情况需要:
- 我的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
- 离婚证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
- 前妻的身份证、户口本(如果她有单独的)。
- 她需要找到一个新的落户地址,比如她父母家、她自己买的房子,或者有些地方允许落在社区集体户口。
关键在于她得有个接收地。这就又回到原来的问题了。后来又跟前妻沟通了几次,她决定迁回她父母那边去。她那边也去当地派出所问了,需要我们这边出具一些同意迁出的证明之类的。
第三步,跑腿办事。这下就开始了来回跑的过程。我得准备好我的证件,她得准备好她的,还得去她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接收证明。然后我俩(或者她委托家人)拿着所有材料,回到我房子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那天我请了假,她也过来了。在派出所又是一顿排队、填表、审核材料。还材料都带齐了,民警同志看了离婚证和房产证,确认我是户主,她也同意迁出,手续办得还算顺利。看着工作人员在我的户口本上把她的那一页盖了章,注明“迁出”,然后更新了户籍系统,我心里那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一步,给买家看结果。我赶紧拿到更新后的户口本,拍了照发给中介和买家看。这下人家没话说了,之前的顾虑也打消了。后面签合同、过户就顺畅多了。
事后的一点想法
整个过程下来,真是费了不少劲,主要是沟通成本和跑腿的时间。当初离婚时要是顺便把户口问题也利索解决了,后面就省事多了。
我这过来人给大家提个醒,离婚不只是拿个证就完事儿了,像户口这种看起来好像不影响啥的小事儿,最好也一并处理干净。不然指不定哪天,就像我这回卖房一样,突然就变成一个不大不小的障碍,耽误事儿不说,还挺烦心的。别觉得麻烦,长痛不如短痛,早点弄利索早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