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这事儿,还是前几年我家里头碰到的。孩子在外头上了大学,毕了业就在城里找了个工作,寻思着以后发展肯定在城里了,就把户口给迁走了。当时也没想太多,年轻人嘛都往外头跑。
可问题来了,老家这宅基地咋整?
我跟你说,一开始我真是一头雾水。村里头说法也多,有的说户口走了地就不是你的了,得还给村里;有的说房子还在,地就能用。我自个儿琢磨着,这地是我们家分到的,房子也是我们一砖一瓦盖起来的,咋说迁个户口就没了?心里头老不踏实。
那会儿我是咋办的?
我这人就是这样,搞不明白的事儿就得问清楚。光听邻居瞎说不行,得找正规的地方问问。
第一步,我就去找了村委会。
找到了村支书,还有管土地的那个委员。把我家情况一五一十说了,孩子户口迁走了,老房子还在,我们老两口有时候还回去住住,收拾收拾院子。问他们这宅基地到底算谁的,以后还能不能留着。
村里给的说法大概是这样:
- 地是集体的,不是个人的。 这点得先明白,我们农民只有使用权,不是所有权。
- 户口迁走了,原则上就不算集体成员了。 按理说,就不该再占着集体的地。
- 但是,关键是房子。 房子是你家盖的,是私人财产。只要房子还在,而且不是那种破得不行的危房,你对房子有所有权。
第二步,我还托人问了镇上的国土所。
想着村里说的可能不全面,又找关系问了问镇里管这块儿的人。说法跟村里差不多,但更细致点。
人家解释说,根据现在的政策,“地随房走”。啥意思?就是说,只要你的房子合法地在那儿立着,这房子底下的宅基地,你就能继续用。 哪怕户口迁走了。因为房子是你的合法财产,总不能让你房子悬在半空?
但是,也给我提了个醒:
- 不能翻建或扩建。 因为你已经不是集体成员了,再申请盖房,那基本不可能批准。只能是维持现状,或者小修小补。
- 如果房子塌了、没了,长时间(比如两年以上)不修不盖,那村集体就有权把这块宅基地收回去了。 因为你的财产(房子)没了,那依附在房子上的土地使用权自然也就没了。
- 继承方面。 孩子虽然户口迁走了,但他可以继承这房子。继承了房子,也就自然能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道理跟上面一样,还是“地随房走”。但他继承的只是这个状态,不是说他就重新获得了宅基地“资格”。
弄明白了
折腾了一圈,总算是心里有底了。
简单来说就是:户口迁走了,只要老家的房子还在,没塌,那宅基地我们就能继续用着。 孩子也能继承这房子,跟着就能继续用这地。但是,这地归根结底还是村集体的,我们不能再新建、扩建,而且得维护好老房子,别让它塌了。一旦房子没了,地就得还给村里。
我家现在就是这样,老房子还留着,每年回去收拾收拾,住上几天。也算是给自己留个根。这事儿每个地方可能还有点小差别,你要是也碰到这情况,最好还是像我一样,亲自去村里、镇上问问清楚,搞明白自家的情况,这样心里才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