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今天跟大家唠唠我之前碰到的一件事儿,就是关于这个贫困户认定的事儿,特别是人数咋算这个话题。
我也跟大家想得差不多,就觉得这贫困户嘛不就是看户口本上有几个人就算几个人嘛听起来挺简单直接的,对?那会儿我们村里要搞这个精准扶贫的摸底登记,我正好那段时间闲着没事,就去搭了把手,想着帮帮忙,顺便也了解了解。
实际操作起来,发现不是那么回事
我跟着村干部一起,拿着那个花名册和表格,挨家挨户地跑。头几家还挺顺利,户口本上几个人,家里就这几口人,收入情况一问,一算人均,清清楚楚。
但很快,复杂情况就来了。
人户分离是常事: 跑到老张家,户口本上明明写着五口人。可一问,他大儿子在外面大城市打工好几年了,在那边都结了婚安了家,一年到头也不回来一次,钱也基本不寄回来。你说这人头,算还是不算?按户口本算,肯定得算上,可实际对这个家庭的经济状况,他基本没啥贡献,甚至自己过得也挺难。他老爹老娘这边,实际就是两个人加一个小孙子在过日子。
外嫁女回娘家常住: 还有一户,闺女嫁到邻村去了,按理说户口也迁走了。但是,她娘身体不常年需要人照顾,这闺女就干脆长期住在娘家,照顾老人,吃住都在这边。你说她算不算娘家这边的人?按户口本,她不算。可她实实在在是这个家庭的长期居住成员,也参与了家庭的日常开销和生活。
大学生/当兵的户口问题: 有的孩子考上大学,户口迁到学校去了,成了集体户口。还有的去当兵,户口也动了。按户口本,他们不在家。但实际上,学费生活费还得家里支持,当兵的津贴可能也会寄回家里。这又怎么算?
实际共同生活最关键: 碰到的情况多了,我就慢慢琢磨过来了。光看户口本上那几页纸、几个人名,真的不行。关键得看这一家人是不是长期在一起生活,是不是共享收入和开支,说白了就是是不是在一个锅里吃饭,钱是不是放一块儿花。
搞明白了
后来跟负责这块儿的乡镇干部请教,又自己翻了些资料,才彻底搞明白。上面识别贫困户,确实是以“户”为单位,但这个“户”,主要看的是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本只是一个参考依据,不是唯一的标准。
重点看的是这么几点:
是不是长期在一起居住。
收入是不是共同支配,开销是不是一起承担。
像那种常年在外,经济独立,基本不和家里联系的,就算户口还在,可能就不算在这个家庭单位里了。
反过来,像前面说的外嫁女长期回娘家照顾老人这种情况,经过核实,也可能被认定为家庭成员。
这事儿真不像“按户口本数人头”那么简单。得实地去看,去问,去核实这一家子到底是个什么情况,谁和谁真正构成了一个经济生活共同体。这实践跑下来一趟,才算是把这事儿给弄明白了,确实挺考验细致功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