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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落户问题
权威解答·入户
《意见》施行之后,成都的购房入户政策有哪些方面的调整、是否购买70m2的房子就可以落户成都?本报记者采访了成都市公安局办证大厅的相关负责人
问:《通知》中提到,“凡在我市购买70平米以上的商品住房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那么,这个政策和以前的“90m2入户”政策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不同:第一,购房入户的户型面积不同。根据2006年10月20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户籍意见》),“在我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实际居住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也就是说,原政策规定,购买90m2以上的商品房并满足相关条件的才可以登记入户,目前新政策把购买商品房的面积调整为70m2;
第二,政策执行的时间段不同。原政策没有执行的时间段,也就是说从2006年10月20日起正式生效,而新政策则规定,“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也就是说,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执行70m2入户政策,之后,如果没有新政策出台,将继续执行“90m2入户”政策。
问:《通知》中提到,新政策的执行时间段为“本意见自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那么“70m2入户”政策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购房的时间如何界定?
答:政策执行的时间段从2008年6月15日到2009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购房的,都可以享受70m2入户政策。购房时间以房管局网上备案的时间为准,如果在6月15日之前购房,但是还没有进行网上备案的,仍然可以享受新政策,但是在6月15日之前购买并且已经备案的,则不享受该政策。
问:购买70m2以上二手房是否享受“70m2入户政策”?商铺是否包含在内?
答:《意见》规定,“凡在我市购买70平米以上的商品住房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二手房属于商品房,同样享受该政策,但是政策规定为“商品住房”,所以商铺和二手商铺均不包含在内。
问:二手房办理入户和新房办理入户有哪些不同?
答:所需提供的材料有所不同:1、购买商品房已付全款并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2、购买二手房已付全款并取得产权证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房管局档案室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打印件(原件)。3、按揭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按揭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管局档案室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打印件)(原件),银行按揭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原件)。
问:办理入户需要哪些材料?
答:所需材料包括: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问:购买70m2以下商品住房可否办理入户?
答:可以,根据《户籍意见》,“在我市暂住满3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也就是说,购买70m2以下住房的,在满足暂住满3年、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条件的,也可以办理入户。
问:购买70m2以下住房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入户申请表、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问:哪些地方可以办理入户?
答:购房者可携带相关材料在以下单位咨询或办理入户手续: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地址:正府街38号;锦江公安办证中心,地址:莲桂南路66号;青羊公安办证中心,地址:草市街2号市政务中心四楼;金牛公安办证中心,地址:交大路178号;武侯公安办证中心,地址:高升桥东路8号;成华公安办证中心, 地址: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地址:创业路18号。

谁知道成都办理毕业生落户问题的办理点跟电话啊!我属于郊区生源!
成都人才中心解答:外地应届生如何进成都?
最近,不断有成都市区以外地区生源的应届毕业生家长打电话给本报人才版,询问有关毕业生留成都就业及其办理入成都市区户口程序等问题。据悉,4月15日前成都非国有用人单位就将向有关部门申报今年用人计划指标,而不少用人单位和应届毕业生因为不熟悉就业政策和办事程序,双方还未能达成协议。就此,记者本月2日专门采访了成都市人才中心保障代理部有关负责人李海冰。
问:“外地生源”是指哪些地区的生源?
答:“外地生源”是专指原籍在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以下同。)范围以外的应届毕业生。
问:“非国有单位”指哪些单位? 答:“非国有单位”指外商投资企业(含外国商务机构、外国企业派出机构)、民营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等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这些单位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才有资格申请接受应届毕业生。
问:哪些外地生源毕业生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进成都市区非国有单位工作?
答:按照成都市关于2001年大中专应届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在成都就业的有关政策规定,成都市鼓励和欢迎本科及以上层次的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五区及高新区内的非国有单位就业,归口由成都市人才中心审核和代办相关手续。本科生只要与合法的用人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都可以通过市人才中心办理就业、入户手续;毕业研究生可以先上户口后找单位就业。非国有单位接收外地生源的大专毕业生,必须是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和成都市急需专业,经市人事局批准后也可办理成都市区户口。
问:这种户口与成都市正住户口有何区别?上在什么地方?
答:这种户口也是正住户口,只不过是集体户口,上在成都市人才中心。如果毕业生在市区买了住房,可以将户口从人才中心迁到其居住地。
问:非国有单位如何办理接收毕业生手续?
答:4月15日前,非国有用人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实际需求,通过参加“双选会”、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接洽、直接与毕业生面议等多种方式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然后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批文、用人报告、书面意向协议和学校提供的毕业生推荐就业函件原件,呈报成都市人才中心。市人才中心审核后上报成都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批准后列入成都市今年的就业计划,并由用人单位负责将信息反馈给毕业生所在院校。学校派遣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后,由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报到后与成都市人才中心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人才中心为用人单位及毕业生提供全方位人事代理服务,包括:人事档案管理、人事关系管理、组织关系管理、专业技术职称管理、户口粮油关系管理、婚姻生育管理、社会保险代理等配套服务。
问:为什么要在4月15日前申报?15日后毕业生还能继续找用人单位签协议吗?
答:4月15日前,是成都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统一规定的接收毕业生就业申报计划的期限,此前办理的,学校将直接派遣毕业生到协议用人单位,并直接把毕业生在学校的临时户口迁移到用人单位(市人才中心);未赶上申报计划的毕业生,其人事档案将被学校转回毕业生原籍的人事主管部门。4月15日后毕业生还可以继续落实单位,并通过市人才中心办理相关手续,但因为其人事档案和户口已转回原籍,办理手续就要麻烦得多了。因此,还没有落实单位和落实了单位却没有按程序向市人才中心申报指标的最好抓紧时间办理手续,否则,将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附:毕业生办理就业、入户手续流程图1、毕业生与非国有用人单位达成意向就业协议———2、用人单位持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单位营业执照到成都市人才中心申领并填写毕业生就业申请表———3、市人才中心审查同意———4、市人才中心报请成都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批准———5、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将同意接收函送达毕业生所在学校———6、学校在学生毕业时派遣毕业生到协议用人单位———7、毕业生到协议用人单位报到———8、用人单位持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单位接收证明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9、市人才中心持报到证、档案托管证明到成都市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办理入户审批———10、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向毕业生临时户口所在学校(已转回原籍的通知原籍地)出具同意派遣入户通知书———11、市人才中心(或毕业生本人)到学校办理(临时)户口迁出手续———12、市人才中心(或毕业生)到成都市公安部门办理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咨询电话:028-6241446)
应届大学毕业生落户成都 明起办理入户手续
眼前又到了应届大学毕业生办理户籍关系的时候,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发布的《200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到入户公告》获悉,200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入户将于明日至9月30日在成都人才市场(宁夏街136号成都人才大厦)人才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已联系好工作单位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应直接持《报到证》到工作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属于五城区及高新区生源的毕业生,可不到成都市人事局报到,可按有关规定直接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和人事代理手续(也可到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转至生源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继续联系工作单位;或者本人提出自谋职业申请,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将档案转至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联系到国有单位的,到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改派;联系到非国有单位的,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办手续。
入户手续这样办
根据《公告》,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生源的毕业生,可直接持学校开出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证明,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成都五城区及高新区以外生源的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省属单位出具《省属在蓉企事业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部属单位出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接收计划或批复)和接收单位的已报到证明(或政府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证明),在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再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郊区(市)县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到郊区(市)县人事局报到,由郊区(市)县人事局按其规定办理入户。
据悉,凡办理报到入户的大中专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人事局网站“”下载办理所需的《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和《学生入户登记卡》。(短信代码:41540101)
成都落户有什么靠谱的代办公司吗?
要到成都落户,当然有靠谱的代办公司了,要不你自己的情况,所有的证件带着到找一家靠谱的代办公司,让他们帮你落户,这样能省不省事?这样的代办公司也有不少,你可以考察一下,看哪家能够靠谱,你就委托哪家帮助办理?
成都落户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企业落户的手续为:1、申请人携带迁入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出证明》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到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迁入地派出所审核材料确认无误后颁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1、向落户地办证中心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民警受理审核,呈报办证中心审核,再报海口市公安局户政处审批。
3、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备注: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派出所,由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成都入户咨询电话
大学毕业生找到了接收单位可以将户口挂在成都市人才市场(宁夏街136号)或者亲戚朋友那里。咨询电话:86241453、86241446、86275875、86635798。不晓得现在能不能打通,这是我当时挂户口时抄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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