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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有什么坏处吗
集体户口的坏处:
1.当员工是集体户口并想要离职,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想要户口的相关证明时,会相对繁琐一些,需要更多的环节,比如说:结婚、出具户籍证明等等,人力资源的手续和因此会增加很多。并且离职的时候,要先将户口转出来,这样才能成功的离职。
2.在许多城市中我们不难看到有很多关于代办户口的广告,集体户口的出现衍生出了代办户口行业,在这个行业中充满的诈骗、行贿受贿等权钱交易的现象。
3.如果说是你的集体户口是农转非后办的,那么在这里需要提醒的弊端就是:不能够回原籍,并且想要落户的话可能需要买房。
4.一般情况下,如果是集体户口,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就需要担保人。
5.夫妻双方都是集体户口的情况下,关于结婚、计生和小孩户口问题比较难办理。并且婚后的集体户口很难迁移到原籍。
开父母子女的关系证明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开。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据证明,用来证明母子关系。
集体户口如何转为个人户口:
集体户口是可以转换成个体户口的,转换的方法有两种:
通过买房后,将集体户口平移成个人户口
2.通过挂靠到直系亲戚或配偶的房产下面,不过挂靠直系亲戚或配偶需要三个条件:
(1)挂靠顺序:先直系亲戚后配偶
(2)直系亲戚或配偶是成都户口,在成都有房产
(3)直系亲戚或配偶所在地派出所同意挂靠
拓展资料
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集体户口
成都集体户口的利弊
法律主观:
根据《四川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八条〔立户原则〕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的常住人口应立为一户。第九条〔户籍分类〕本规定所称户包括家庭户、集体户。集体户包括单位集体户、学生集体户、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特殊集体户等。第十条〔户籍地址规范〕户籍地址按照省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居(村)委会、街路巷(小区)、建筑物、建筑物单元房屋层级进行规范填写。其中省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居(村)委会必须登记;户籍地址中有街路巷(小区)的,必须填写街路巷(小区),街路巷(小区)名称原则上与标准地址中的街路巷(小区)名称一致;建筑物、建筑物单元房屋按照标准地址中门(楼)牌号规范填写。户籍地址应尽量与标准地址对应。新登记的户籍地址原则上按照标准地址规范要求填写。已登记的非标准户籍地址原则上在办理户籍业务中逐步规范。省市县(区)、乡镇(街道)的新增、更名、启用、停用
成都集体户口有什么弊端
法律主观:
集体户口有以下弊端: 1、集体户口制度,催生了代办户口的行业,行业内充满诈骗,受贿,权钱交易。尤其在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 2、农转非后办的集体户口,不能回原籍,落户需要买房。 3、如夫妻双方均为集体户口,结婚、计生和小孩户口问题办理不了。 4、婚后的集体户口不能迁移回原籍。 5、集体户口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人。 6、如果以后不在公司工作了,离职的时候不需要转出也能离职成功。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成都落户集体户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集体户”就是“集体户口”,集体户口是一个单位为解决聘用外省市人员户籍的问题,通过向公安机关申请而获得的户籍登记地址。一般一个单位要达到一定的人数规模可以开户,不足的招聘人员的户口集中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市场。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