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可以挂户口买房子吗
可以,但是还有其他的限制条件,只有满足条件才能在成都购房。
成都买房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五条:1、在成都买房,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如果户口迁入想要购房的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想要购房的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拥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有1套及以下的自由产权住房,或者成都市户口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成都市户口居民家庭在成都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3、在成都11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人具有该区域户口,或户口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目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4、在成都市户口家庭在全成都有1套及以下的自有产权住房,或成都市户口成年单身、非成都市户口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没有自有产权住房。
5、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成都市户口,如果不是非成都市户口但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也可以。
成都高新区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一、成都高新区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1、成都高新区买房需要以下条件:
(1)拥有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2)在高新区南部园区无自有产权住房;
(3)尚未在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购买商品住房。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成都高新区买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成都高新区买房子需要以下证件:
1、购房者带上本人身份证;

2、购买者户籍所在地的户口本;
3、收入证明;
4、婚姻证明复印件;
5、银行流水账单。
成都高新区买房资格是什么
高新区分为高新南区和高新西区。
高新南区购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纯户籍:当前户口在高新南区,落户已经累计满2年,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落户时间可以累计。
纯社保:当前工作单位在高新南区注册,由工作单位缴纳2年社保,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
户籍+社保:当前户口在高新南区,(成都市)落户时间不满两年,工作单位在高新南区注册,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1年以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
人才绿卡购房:持有成都市蓉城绿卡A卡(不考核户口、社保)。
人才证明购房:持有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高端人才证明(不考核户口、社保)。
现役军人购房:部队驻扎地在高新南区,由团级以上单位出具驻扎证明(不考核户口、社保)。
高新西区购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纯户籍:当前户口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落户已经累计满2年,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落户时间可以累计。
纯社保:当前工作单位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注册,由工作单位缴纳2年社保,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
户籍+社保:(1)当前户口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任一区域,(成都市)落户时间不满两年,工作单位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任一区域注册,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1年以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2)当前户口在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成都市)落户时间不满两年,工作单位在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注册,有工作单位缴纳社保1年以上,成都市其他区市县的工作社保可以累计。
人才绿卡购房:持有成都市蓉城绿卡A卡(不考核户口、社保)。
人才证明购房:持有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高端人才证明(不考核户口、社保)。
现役军人购房:部队驻扎地在高新南区、高新西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郫都区、温江区、双流区任一区域,由团级以上单位出具驻扎证明(不考核户口、社保)。
成都高新区购房资格
成都高新区购房资格如下:
1、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或非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2、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3、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户籍,或非以上区域户籍但在以上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2)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4、在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成都2023最新限购政策如下:
1、限购一圈层:具有高新南区和天府新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能购买本区域以及二圈层11区的住宅;高新南区的购房资质能购买天府新区的住宅,天府新区的购房资质不能购买高新南区的住宅;
2、限购二圈层:具有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可购买本圈层任何区域住宅及成都天府新区住宅;
3、限购三圈层(远郊区县):金堂、青白江、彭州、崇州、都江堰等地能购买三圈层的住宅,不能跨区域购买一、二圈层的住宅。
外地人在成都购房需要满足条件如下:
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两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政策;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综上所述,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在成都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第一条
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第二条
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第三条
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