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老人随子女入户深圳怎么办理啊
一、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扩展资料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受理机关
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户政窗口(其中被投靠人户籍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及光明、坪山、大鹏新区的,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区(新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治安大队)申请;被投靠人户籍在宝安、龙岗两区及龙华新区的,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独生子女父母落户深圳政策
问题:独生子是深户,父母退休后户籍及社保关系可以转入深圳吗?户籍可以,社保不可以。户籍可以走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的专项政策转入深圳,社保关系退休后就不存在转移之说了,无法转移,但退休人员可以办理医保异地安置,方便今后在深圳就医。至于养老金,现在都是按月自动达到工资卡上,在哪儿都可以支取,很方便。
一、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深圳的准入条件
1、老人与子女在深圳共同居住,子女拥有深圳户籍满8年,且目前仍为深圳户籍;
2、父亲须年满60岁,母亲须年满55岁(须同时满足),父母须同时申请,离异或丧偶的除外;
3、子女为家庭户而不是集体户;
4、父母无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相关记录。
二、老人投靠子女户籍迁入深圳需提交的材料及办理时限
1、子女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关系证明:原件;
4、办理时限:15日审定,50日办结。

三、户籍迁入后的后续事务
1、社保关系:仍在原来的退休待遇领取地保留,退休人员的社保关系不能转移。
2、户籍迁移后养老金的领取:仍由原来的退休待遇领取地发放,一般都是按月自动打卡,直接打到养老金银行专用账户上,自由支配。
3、户籍迁移后就医:退休人员在非退休地长期居住或定居的,可以办理异地医保安置,享受退休人员医保报销待遇。
4、生存认证:退休人员应按原来退休待遇领取地的要求进行年度生存认证。今年7月国家已经统一取消面对面的集中认证了,目前很多地区都可以在网上进行认证了。
5、身后待遇:由原来的退休待遇领取地负责。既然退休了,用到的社保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退休了,养老保险就不涉及到转移的问题了,现在银行都全国联网,每月给你父母发的工资直接发到了银行卡上,在哪都可以取现。真正你想转的其实就是医疗保险,退休已经不需要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了,而且退休了也是不允许转移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都是允许办理职工异地安置的,像你这种情况,可以申请父母医疗保险深圳安置,现在医疗保险已经实现了全国联网直接结算,你可以和你父母的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看怎么办理异地安置手续,一般都是填一张申请表,然后选择几家医院,盖章后送回当地医保就可以了。记得一定要提醒你父母及时办理社保卡,跨省异地结算是需要社保卡才能享受的。不是独子也可以转到深圳深圳有金山,个个都想来享受。有房有户口就可以随迁,不要求是独生子。
在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并且当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老年人优待证等证件及资料;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的集体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老人随子女落户深圳需要什么手续
一、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扩展资料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在深圳共同生活,被投靠人迁入深圳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须同时满足),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随迁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受理机关
被投靠人户籍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户政窗口(其中被投靠人户籍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及光明、坪山、大鹏新区的,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区(新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治安大队)申请;被投靠人户籍在宝安、龙岗两区及龙华新区的,到被投靠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深圳投靠子女落户申请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办理: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深圳市常住户口居民;2、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本市,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3、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一、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1、带着房权证找准备迁入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3、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二、办理市内户口迁入条件有:
1、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
4、收养落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