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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北京落户2021年新政策
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1〕7号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
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
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
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
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
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北京留学生服务中心在哪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F。
服务范围
广泛涉及公派、公派出访团组护照签证、国外宣传服务保障、留学回国安置、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科研启动基金申请和“春晖计划”海外留学人才学术休假回国工作项目、留学人员回国投资咨询、新加坡政府全额奖学金生项目、国际教育展、来华留学、自费留学中介、人事档案管理等多领域、高层次、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
留学回国服务
1、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2、编写《中国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国家报告》
3、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和落户手续
4、人才招聘与推荐
5、举办留学英才招聘会
6、留学回国人员实习基地管理
7、留学回国人员集体户口管理
8、编写《中国留学回国就业蓝皮书》
9、受理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身份确认申请
10、承办“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
11、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咨询
12、编纂《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年鉴》
13、受理“春晖计划”学术休假回国工作项目
以上内容参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心介绍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留学生北京落户该怎样操作
适用人群:海外留学归国,获得硕士学位,原户籍所在地不在北京,欲在北京长期工作、居住,且所在公司不帮忙解决北京市户口的人群。
特别要强调的是,海外归国的留学生必须在毕业后第一次回国的两年之内办理北京市户口,也就是说如果你回国已经超过两年了,再想利用留学回国人员进京落户这项政策办理户口,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虽然手续很繁杂,但留学回国人员进京落户,已经是最简单的拿到北京户口的方式了。有很多应届毕业的时候没有办下北京户口,现在虽然已经在北京工作多年,但想在北京落户,已经基本上没有可能了。
所以大家一定要抓紧时间,把该办的都办了,省得过两年回过味来,再想办就来不及了。
为了取得北京市户口,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除了大家本来就已经具备的学位证书、成绩单、护照、签证等之外,还必须特别办理以下两份材料:
1、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教育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第一项是第二项的基础,为回国办理的所有手续中的第一步。
下面就分别介绍每一个步骤的具体实施细节。

一、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材料,在以后的种种申请中,都需要它。
打算回国的人,大部分都是9月份交完毕业论文,没等颁发学位证就回国了。因为10月份回来刚好可以赶上应届生找工作,而学位证一般都要拖到年底或第二年年初才能颁发。
所以没有等在国外拿到学位证和办好《留学回国证明》的同志们,一定要在回国前办好以下事宜:
1、到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登记;
2、到邮局买好2镑的英国邮票、中号信封一个、2镑的postal order(此项是针对英国留学的,其他国家的留学生参照相应的规定执行);
3、到学校开一封就读证明信(这个每个学校都有固定的模板的,很容易拿到);
4、还有通知好学校学位证的准确邮寄地址。
有一点要注意的是postal order最好在回国前几天再买,不要提前买太早,因为它是有6个月有效期的,买早了,回国以后可能还没等到凑齐材料就已经过期了。回国以后,把机票或电子机票的确认件保管好,作为以后申请的必备材料。
拿到了学位证,就可以申请回国证明了!
材料如下:(英国留学的规定,其他国家参照执行)
1、打印在驻外大使馆教育处网站登记的报道登记表,并在登记表空白处贴2寸照片一张;
2、护照身份证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
4、学位证复印件;
5、成绩单复印件;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
7、2英镑工本费,以postal order的方式支付;
8、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回邮信封一个。
这些材料准备全了,就可以按照驻外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登记时给你安排的管片儿老师的邮寄地址,寄过去。如果你比较急,可以选择特快专递,寄到英国大概 200多元,一两天就到;不是很急的话,一般航空挂号信就可以了,大概50、60元左右吧,半个月寄到。这个挂号信就是有点慢,而且邮局的人说可以查询,但实际上真要查那边的接收情况,还要再去邮局登记,等待1个月以后,才能知道对方收到没有。所以有点麻烦,但是一般都不会寄丢的。
寄出去以后,又是漫长的等待,在大使馆教育处网站那里,登陆进去还能查审批状态,大概等个一个多月就能有信儿了。
等待的这段时间,你可以跑跑档案的事情。出国前在北京上大学的,档案一般都委托学校或者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保管了,如果工作单位有档案保管权的话,可以去调到工作单位,把没用完的档案保管费领回来。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北京市户口的程序详解(二)
二,学历学位认证
中国建立了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认证制度。该制度规定:凡是在国外学术机构获得学位的中国留学人员,必须得到中国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官方认可,否则其学位不予承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专门制定了《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明确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护照;
2、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3、国外学习成绩单(硕士以上学历者,应提供毕业论文摘要);
4、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
以上材料均交验原件,自备一套复印件上交。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北京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电话:(010)62677800
到了留学服务中心,一般有很多人在排队,人多的话可以先去领个号,然后再到隔壁的机房,按照墙上写明的指引,登陆它的网站,填表注册,内容就是个人信息、学习工作经历什么的,简要写一下就行了。
在线填完表,递交以后,就可以回到走道上安心等自己的号。会有个老师念名字叫的。排到以后,进去按老师说的,把材料逐一递给她审查就可以了。然后去交费360元,把收据再交回审查的老师就可以了。
同时,如果你不想再跑一趟来取的话,可以要求快递。再交10几元钱就可以了。
大概2-4周以后就会收到电子邮件通知你认证办好了,然后就是自己去取或者等待4天之内快递寄到
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北京市户口的程序详解(三)
三、申办落户介绍信和派遣证
此项仅限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可以办理。
还有一个前提条件是,申办人的聘任单位的注册资金必须在50万元以上以及必须有高新企业证书(市工商局直接管辖除外)。如果单位达到了标准,就可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办派遣、落户了。
这之前单位的人力负责人需要在中心办好单位立户,接着就可以递交立户申请了。需要的
全部材料包括:
1、单位盖公章的《留学回国人员就职单位立户申请表》(网站有下载)
2、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个人国外最高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5、个人国内最高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6、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复印件
8、国内单位接收函原件(网站有下载)
9、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0、本人护照及签证页原件、复印件
11、出国前户口本或户籍卡原件、复印件;户口已注销的出具注销户口证明原件
12、先当按所在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此项,如果你已把档案调到所在单位的话,只需单位出具一个证明即可,如果需要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话,则要由原档案保管地按其网站上给的表格填写同意调出的证明)
在去办理之前,先在教育部的网站上在线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工作学习经历等等。然后就拿着东西,带上人力部门的人员一起前往即可。
工作人员翻一遍资料,东西都全了,然后把复印件拿走,就可以回去等消息了。说是email通知,大概3周到一个月。
注:本来开派遣证是需要在国外一年以上(含一年)但因为英国情况特殊,有很多人都不一定能待满12个月,所以只要能证明是一年制在外学习就可以啦。
四、到公安局申办北京市户口
拿到东西以后,派遣证有两张一样的,都交给公司人力部门就行了,一张存到个人档案里,一张由公司保存。
另外还有一份就是教育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有了这封信就等于有了准许落户的圣旨,十个工作日之后拿着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继续办理接下来的手续。
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的地址在: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爱家家居商城以南200米。周一至周五办公,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所需携带的材料有:
1、教育部落户介绍信
2、入户人员基本情况表(在上一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那边给开的,就是一张破纸,但注意要盖章)
3、本人护照原件
4、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原籍的户口本原件(注意,出国前在北京上学的,还持有大学的北京市集体户口的人,一定要提前把户口先转回来北京前的原籍,不能直接由学校的集体户口转到工作后的集体户口)(注:如果你只有户口页,记得一定要带上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并让当地派出所盖章。
6、工作单位开具的落户地址证明(注明集体户口的地址、派出所)
到了办公大厅,先在门口领个号,人一般都不多,等一会儿就轮到了。把材料都递上去,工作人员看了没问题,就会打印出一张准迁证,包括三联,第一联工作人员自己留下,第二联要你交给原籍户口的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证明,第三联是最后拿到落户的派出所用的。
回家以后,把原籍的户口本和准迁证第二联寄给家里人,帮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证明,当场就能办好,再寄回给你就行了。
五、到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并更换身份证终于到了最后一步了。
先让公司再开一份单位集体户口接收证明,写明同意你落在这个集体户口上,集体户口的地址、所属派出所、户主姓名、管理员。盖公章。然后拿着这个接收证明、原籍派出所开的准予迁出证明和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开的准迁证第三联,还有身份证,到落户的派出所。
工作人员审核无误之后,当场就打出一张户籍卡来。然后会让你拿着户籍卡和身份证,到旁边办理新的身份证。办身份证还要交20元钱。
提醒一下,去派出所之前,最好先打扮整齐了,办身份证要当场照相。。。。
回公司以后,把户籍卡交给人力的管理人员就算大功告成了!
如有疑问请直接咨询企鹅(户口之友)或天涯论坛--户口之友。
留学生在北京落户在哪办
北京落户:
一、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落户北京的要求(须同时具备)
1.在国内从未进行过就业分配手续的同学,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出国前已进行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血液结束时间以及护照上的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5.在京用人单位以及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留学生回国证明
《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证明材料。必需要办,一般在留学国的中国大使馆或教育部进行。
三、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申请材料: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蓝色背景);
2.需认证的国外源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所学课程完整的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者,即有的学校毕业证发的比较慢,正式学位证如果还没下来,可以用学位开的学位证明代替。但必须注意,学校开的学位证明和成绩单必须分开,如果不分开留服中心不认。
如果是硕士学位,用学校开的证明信进行只有6个月的有效时间,属于临时认证,找工作有用,办户口没用,大概需要2-3个月的时候可以取得。
4.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和成绩单(研究证明信)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前置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使用这个证书申请需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课程或高等教育文凭课程);
6.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末页-本人签字页、以及所有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如无法提供留学期间护照原件的,请提供一下材料: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我国省市公安机关所属出入境管理部门开具的留学期间出入境记录证明。出入境记录证明无法涵盖的学习经历部分,需提交其它居留情况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注册登录情况证明、外国相关部门出具的出入境记录证明、学校开具的全日制本地(非远程方式)就读证明等);尚未颁发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的证明信的申请人,需提供该证明信和成绩单的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4.在欧洲国家学习的申请者,所持护照上如无留学期间全部的签证信息须提交留学期间居留卡。如居留卡无法提供,可用学生证、注册证明等材料代替;
5.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注意:一位代理人一年内(自代办之日起)只能代理递交一位认证申请者的申请材料。)
特别提醒:
1.留学服务中心不受理直接邮寄材料原件的申请。切勿将申请材料原件邮寄,以免丢失或出现其他意外。
2.在递交认证申请材料过程中,需申请者本人对认证申请信息和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签字确认,因此请申请者尽量亲自前往各验证机构进行认证申请手续。
3.目前,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已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留学人员回国证明》,但是,留学回国人员在购买免税车辆、进行就业落户手续、享受国家及各地针对留学回国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时,仍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因此,建议留学回国人员在归国之前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并妥善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