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成都居住登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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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落户 2024-01-10 09:39:04 阅读(181) 评论(0)

成都公安微户政居住登记申报

成都公安微户政居住登记申报步骤:

1、微信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公众号;

2、“个人中心”进行实名认证;

3、根据自己要办的事项选择:

(1)居住登记信息查询在“办证攻略”下“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模块;

(2)居住登记申报在“我要办证”下“居住登记申报”模块。

居住证跟居住登记的区别,具体如下:

1、居住时间不一样:居住登记是居住未达半年的凭证,居住证只有满半年才能办理;

落户成都居住登记申报

2、发放对象不一样:居住登记是在当地居住不到半年,或者达到半年但不符合条件,不能申请居住的外地人员;居住证是居住了半年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外地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成都居住登记怎么办理

1、申报登记(1)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2)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3)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登陆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申报。(4)微信搜索成都本地宝,在成都本地宝微信对话框输入“居住证”即可申办居住登记哦,还可以查看经验以及攻略~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成都落户居住登记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以下居住地住址证明之一:房屋所有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的出具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申报方式:

1、线下办理:

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

2、线上办理:

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安成都”,在底部选择“蓉警服务”板块,点击“流动人口申报”板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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