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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有吗
户口迁走了土地还是有的,特别是那个农村的土地,只要是分配给你的,你就有这个使用权,但是没有所有权,如果说现在国家把这块土地给收回了,也是符合规定的,不过不用担心,政府会给你一定的补偿。农村的土地虽然说是属于国家的,但是政府那边会进行一定的分配,根据各个家庭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分类,还是比较公平的。
一、非农户口类型
1、城镇户口(居民户口)
2、农村居民户口
3、集体户口
二、户口类型
1、集体户口
2、家庭户口
3、军籍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户口迁出去了老家拆迁房还有分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户口已经转出,拆迁按照户口安置,那就没有你的份了。但是如果为上学将户口迁出,而现在户口还挂在学校的集体户口上,那可以要求将户口迁回。可以分的安置费用。如果不愿意迁回或已经转出集体户口落在其他地址了,就没有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户口迁出去了家里拆迁还有份吗
有的。户口迁出并不影响您在原有户籍所在地的房屋拆迁赔偿权益,您仍然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享有相应的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您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您对该房屋的合法权益,例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房屋拆迁赔偿款应当分别给予各个合法权益人,因此您需要与其他共有人协商好如何分配赔偿款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首先来看如果我们户口迁出以后,在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还有哪些权利,当前国家提出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因为农村土地所有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宅基地的资格权,也就是户口迁出之后就没有了农村宅基地的资格权了,但地上的房屋是自家的私有财产,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我们就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如果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面临征收拆迁,给予的补偿一方面是房屋财产权的补偿,另一方面是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补偿,那我们就可以看出,如果面临拆迁,我们老家的宅基地和房屋是一定能得到补偿的,其中房屋的财产权要全额补偿,所有权的补偿应当给村集体,因为我们没有了资格权,这一部分也没有了补偿,但使用权也应当有一部分的补偿。
具体应当补偿多少,还会不会分给一套安置房,这就要经过村集体研究讨论,并经村民或村民代表表决通过,一般情况下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会比户口在村里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少一部分。
户口迁出后,对土地是没有所有权的,但是会获得其他方面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是怎样的,可以与当地政府协商,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的,可以与集体进行协商,看能不能获得补偿,但是补偿肯定是没有户口在内的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需要征收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征收土地预公告应当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土地现状调查应当查明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对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评估结果是申请征收土地的重要依据。
户口迁出后老家拆迁还有权利分房吗
户口迁出去了老家拆迁房是否还有分,需要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如果是户口已经转出,拆迁按照户口安置,那就不能分;
2、如果为上学将户口迁出,而现在户口还挂在学校的集体户口上,那可以要求将户口迁回,可以分安置费用;
3、如果不愿意迁回或已经转出集体户口落在其他地址了,就不能分。
拆迁房是否可以更改户主,具体如下:
房屋拆迁可以更改户主,但需要当事人自行申请变更。超越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采用不合理的手段签订的协议无效,可以更改;如签订的拆迁协议不符合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批准文件规定的,该协议也应当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