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办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一苏州居住证办理条件
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2、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3、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二苏州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
1、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
2、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3、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
4、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注意:未满十六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短期居住证、居住证。需要监护人携带好子女户籍证明或者户口簿。
三在全中国各地的相关改革中,非户籍人口的权益正在日益受到重视,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也在日渐扩大。这些变化的背后有招工难、地方保护等复杂的经济和社会因素,也有着地方政府辖区管理的政治需求。居住证制度既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当前工作居住地的社会福利待遇,又保护了流动人口在原籍的应有权益,保障了来去自由,自由流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发展趋势
四全中国范围内的大趋势是,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为落户的基本条件,逐步放宽城市户口的迁移限制。不过在这个过程中,类似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近乎必然地陷入政策悖论难以自拔:一方面,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需要对二元结构进行改革;另一方面,一旦户籍制度有所松动,户口“含金量”越高的地区,越可能面临外来人口蜂拥而入。摆脱这一两难困境绝非易事,因为除了考虑外来人口的强烈需求,还需要考虑以城市居民的变革意愿。
从实际情况来看,阻碍户籍统一管理的障碍,主要来自地区发展不均衡导致的人口单方面流动而产生的大城市病。以及地方政府对本地居民大量失业以及公共财政入不敷出的顾虑。风物长宜放眼量。理论与实践已经证明,通过限制外来人口进入以维护本地居民就业、压缩公共支出的做法,并非长久之计。 [2]只有拉动周边地区经济,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从而加快形成良性互动格局,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在深圳之前,上海、成都、昆明、沈阳早已经进行了“居住证制度”的尝试。
2015年10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以法治助推新型城镇化。会议认为,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用法治方式完善居住证管理,保障持证人合法权益,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扩大内需。会议通过《居住证暂行条例(草案)》。草案规定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草案还明确了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等方式落户的通道。 [3]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规划司副司长陈亚军2016年2月25日指出,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了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办事便利。鼓励各地方提高居住证上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尽可能缩小与原有居民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差异。推进农民工市民化需要两个线索同步推进,一个是户籍制度的改革,主要解决1亿人落户的问题,确保落户后和市民同城同待遇。二是推进居住证制度改革,因为除了落户1亿人之外,到2020年可能还会有2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没有落户,要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依托居住证制度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 [4]
主要意义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由简单的准入登记,到主动的服务流动人口。
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同时“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一为“临时居住证”,二为“居住证”。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
五主要功能
居住证采用CPU芯片IC卡,各地可拓展居住证的以下社会服务功能:
1.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
2.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
3.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
4.小额消费。通过加载电子钱包功能,居住证可以在商户POS终端上进行小额消费。
5.电信充值服务。可绑定移动、网通、电信号码,并对该号码随时进行充值,可以自动获得消费积分。
6.公共服务。持证人可以预订地铁、火车以及飞机航班票务。
7.门禁应用。通过加载门禁功能,可以有效识别小区居住人口。居住期满,自动阻断持证人在小区的出入。
8.企业一证通。企业或单位可以根据实际,利用居住证对员工进行考勤登记、出入识别以及内部消费等。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以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提供便利。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成都办居住证需要哪些条件
办理成都市居住证需先进行居住登记。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向居住地公安申领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在蓉就业且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6个月的;
2.合法稳定住所。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连续就读。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4.其他。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一、成都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拟居住时间应在一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人员;
3、己购买房屋或者己在房管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且在居住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4、符合成都市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人员;
5、《成都市居住证》持证人的未成年子女。
二、居住证的意义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其次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同时“居住证”一定意义上是对“暂住证”替代,深圳的“居住证”分为两个内容:一为“临时居住证”,二为“居住证”。他们分别对应的是一定的经济政治层级的外来人口,所以“居住证”内含一定的当地的政策导引作用。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居住证的办理情况,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基于当事人的实际需要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向当地的派出所或者居委会咨询了解,但如果存在违法行为的话,是不可以办理居住证的。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全文》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内地人在拉萨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购房者,投资兴办实业者,夫妻投靠,弃婴,超计划生育子女,父母投靠子女,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1、对于持有过期户口《迁移证》、《出生医学证明》、《复员证》等人员,凡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政策规定的,经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准予其办理户口登记;不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条件的,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予以恢复居民户口。
2、对于遗失户口《迁移证》的人员,经原证件签发地户口登记机关审核后,应按原证件内容予以补发,并注明补发情况。
3、对于因长期外出户口被注销,经调查核实现确已回原籍居住的人员,应予以在原籍恢复户口。符合现行户口迁移条件的,恢复户口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对于农村妇女与外地人员结婚,因不符合迁移政策未迁出、又被原居住地注销常住户口的,应准予在原住地恢复户口,其所生子女,可以随父亲或母亲在当地登记常住居民户口。
5、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以及被遗弃的婴儿,监护人可凭医疗保健机构开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及居住地单位、街道相关部门的证明、知情人证明、民警调查材料等,可依照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办理出生登记,取消其他证件为前置条件。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确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尚未落户的收养子女,凭县(市)、区以上民政收养登记机关出具的《收养证》(仅限事实收养子女),经户籍民警审查核实后,由派出所领导批准,可办理落户登记。
7、需到城镇投靠子女的人员,允许在子女居住的城镇登记居民户口,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休、退休的人员,需要返回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原籍投靠配偶、子女的,应当办理落户登记。
8、对孤寡老人或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准予其在自愿瞻养或抚养人所在地落户,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人员,需返回原籍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在原籍投靠配偶、子女的应当优先。
扩展资料:
近年来,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吸引人才,已经成为二、三线城市的普遍做法。各地户籍改革不断加码,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出台与户籍新政相配套的多重优惠政策,并大幅度简化落户办理流程。
目前,除了特大城市之外,各城市已基本放开对人才落户的限制,通过户籍改革来引进人才,推进城市化进程,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1、门槛再降低
多地升级了户籍改革政策,其中重要的一条是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或意见,大多数城市已经放开放宽落户限制,许多中小城市基本实现落户零门槛。多地进一步放宽学历限制。
浙江省杭州市放宽了对于落户的学历限制。根据杭州市最新落户政策规定,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只要在杭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便可申请落户杭州。
而在之前的落户规定中,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要申请落户,其职业(或工种)必须符合杭州市紧缺职业(或工种),并且需要在杭工作满5年且拥有住房。
2、年龄限制也继续放宽。
广东省广州市出台实施《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学历类引进人才入户年龄比之前放宽5岁,学士、硕士和博士的年龄限制分别从35、40、45周岁放宽至40、45、50周岁。
海南省海口市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人才的落户年龄限制从40周岁放宽至55周岁;对于全日制专科学历、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人才的年龄限制从40周岁放宽至45周岁。
3、缴纳社会保险年限更宽容。
江苏省南京市公布了修订后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原《办法》中申请积分落户的条件之一“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改为“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相当于放低了门槛。
进一步降低的还有投靠落户门槛。杭州市出台的落户新政将夫妻投靠落户的婚龄要求从原先的3年降至2年,并且规定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投靠在杭子女,不受“身边无子女”及《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可自愿选择投靠在杭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处的子女。
广州市出台的落户新政也放宽了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的落户条件。新政规定,符合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一方,其配偶未达到老人投靠子女的年龄条件但符合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配偶可一并随迁迁入广州。
各地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从宏观角度看,可以推进中国城市化进程;从微观角度看,可以帮助大量进城人员解决户口问题,使他们更便捷地享受城市公共服务。
4、配套政策多
梳理各地户籍新政可以发现,越来越多的城市为配套人才落户推出了多种优惠政策,包括住房和生活补贴、创业支持等。为引进人才提供住房保障成为吸引人才落户的最重要手段之一。
海口市首批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开始受理申报。例如,对于50岁以下拔尖人才,提供住房租赁补贴5000元/月,购房补贴6万元/年;对于本科毕业生,提供住房租赁补贴1500元/月,购房补贴1.8万元/年。
海南省文昌市发布了《关于印发文昌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提出,通过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租赁住房、商品住宅等多种方式,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以租为主的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不少地方的人才公寓可以实现拎包入住。四川省成都市建设的人才公寓内部装修精良,家具配置齐全,配备了沙发、电视、空调、洗衣机、床、抽油烟机,甚至还有鞋柜、衣架。
各地创业支持政策相继出台,提升了对人才落户的吸引力。
天津市印发的《关于支持“海河英才”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提出,为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者提供创业贷款支持,准许其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并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对已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可给予最高50万元贷款再扶持。
湖北省襄阳市还规定了最低年薪。1月28日襄阳市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出台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最低年薪标准,本科生和持中级职业资格技工证书的技能人员年薪不低于4万元,最低年薪标准随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
发放生活补贴也成为不少城市的普遍做法。
湖南省长沙市推出“长沙人才新政22条”,对人才进行分梯度生活补贴。对新落户并在长沙工作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别发放每年1.5万元、1万元、0.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对于新进长沙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
5、落户可“秒批”
为加速人才落户,各地大幅度简化落户办理流程,流程办理呈现线上化、精简化的新趋势。
近几年,西安市人才引进政策不断升级,效果也逐渐显现。据统计,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12时,西安全市市外迁入共79.5万人,学历落户和人才引进占总迁入落户的63.5%。
在广东省深圳市,落户甚至可以实现“秒批”。根据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和落户“秒批”工作方案》,深圳将对高层次人才、学历类人才、技能类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4类人才正式实施落户深圳“秒批”。
为此,深圳将线下实体窗口收取纸质材料变为提供24小时全天候在线电子收件,人才引进环节无需任何纸质材料,只需上传直接相关的电子扫描件,审批结果电子化,取消纸质调令和入户指标卡,全部实行电子数据推送。
除了户籍办理线上化之外,户籍办理的手续也正逐步精简。
2018年末,山东省青岛市发布的《关于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办理公告》提出,自2018年12月1日起,人才引进落户办理统一到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对落户资格进行审核,人才引进落户实现“只进一扇门”。
广州市发布《关于实施减证便民优化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材料的通知》,取消了提供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材料达12项,包括调动或就业登记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等,精简幅度超过原材料的3/4,最终减少到2项必备材料,5项选择补充类材料。
落户当场办结成为不少地方的承诺。山东省潍坊市公安机关所有派出所均开辟绿色通道,办理人才落户,材料齐全的,省内的当场办结,省外的当场核发准迁证。所有户籍窗口一律提供延时服务,业务不办完,民警不休息,人才未离开,窗口不下班。
山西省太原市将原来只可以由城区各分局、县(市)公安局办理的《准予迁入证明》延伸至全市六城区72个派出所均可办理。而且派出所或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接待窗口设立落户“绿色通道”,当场审核申请材料,合格者现场核发《准予迁入证明》。
通过户籍改革引进人才,是人才发展的第一步。吴江指出,人才引进后,城市还需要通过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来留住人才,解决户籍只是吸引人才的一个基本条件,用产业留住人才方是长久之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西藏自治区户口办理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