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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注册营业执照后可以给车上户吗
在成都注册营业执照后不可以给车上户,汽车上户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但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就可以给汽车上户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附则关于身份证明的规定。本法身份证明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本身不具备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条件的,可以使用上级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八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规定的处罚幅度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对本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成都买车可以江油上户吗
成都买车可以在江油上户的,汽车上户的流程如下:
1、车主选定好车型,交纳购车款以后,经销商会为车主提供厂家的汽车质量合格证和有效期为三天的车辆移动证,并开具购车发票。在开具购车发票时,车主需要提供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车主持购车发票的报税联和汽车质量合格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户车辆需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公章),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购买车辆购置附加税。
3、办理完车辆购置附加税后,车主就可以携带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的相应手续和购车发票的注册登记联、汽车质量合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到车管所投递资料,审批挂牌了。
4、到达车管所后,先领取一份新车入户登记表(公车需加盖公章),并且在其上面准确无误填写车主与车辆的相关信息(有专人指导),然后排队递交。
5、对车辆进行外部检测,核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车辆型号等。
6、车辆进行外检后,到共保大厅办理车辆相关保险(交强险和其他商业保险)。
7、办理完车辆保险后,在注册大厅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8、在大厅交付车船使用税、道口费、车辆行驶证、车辆牌照等相关费用。
9、交付相关费用后,车主就可以开始在电脑上随机选取自己的车牌号码了。
10、选择完车牌号码后就可以进行牌照安装了。
11、安装好新的车牌,必须对新车进行拍照存档。
12、喷印玻璃防盗号,领取尾气排放合格证。
13、在车管所办理的最后一道程序为领取车辆行驶证和车辆登记证书(产权证)。
14、车主携带车辆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税完税证和车辆登记证书到车辆购置税办公厅领取购置税本。
15、车主凭借购车发票的注册登记联、车辆行驶证、附加税本、车辆登记证书到养路费征稽处登记并缴纳养路费。
成都买的车可以在简阳上户吗
在成都买车在简阳上户,也就是异地挂牌。
异地买车本地挂牌的流程:
1、4S店买好车。
2、接着需要准备一张临时牌照,这个可向卖车的经销商索要或自己买一张,以备路上遇到交警检查。但一定要注意临牌的有效期,使用过期的临牌在出险后可能会遭到保险公司的拒保。
3、在出发前提前和所在地的保险公司业务员联系好,把你所购车辆的车架号发过去(在新车未挂牌前,可以通过登记车架号来购买基本保险)购买相应的交强险,三责险和车损险等主要的保险项目。
4、到本地办上牌手续。(车主需要准备: 1.合格证正本和复印件 2.购车发票正本(一共三联) 3.车主身份证 4.保险单准备好以上材料,就可以去当地车管所进行验车、交纳车辆购置税、选号、办理行驶证等手续)
夫妻一方是成都户口,车子可以上户吗
当事人夫妻俩一方是成都户籍,可以由这一方当事人持有身份证,到成都所属车管所办理车辆落户上牌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六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票据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四)身份证明是指:

3.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