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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微户政邮寄办理需要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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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落户成都不需要预约
很久很久以前,每个区域落户成都都需要预约
以前天府新区、高新区必须预约才能办
现在好了,外省落户不需要预约也能办了
具体来说邮政收件公安后台办理,直接办好准迁证2-3个工作日后邮寄到家。
还有一个技巧,直接提交完资料审核过了,直接到最里边的邮政就可以办理准迁证,都不用排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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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落户不需要集体户口首页和空白页
按照市局要求,本科学历入集体户的,不再要求提供人才市场集体户首页和空白页。
上传时只需要上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即可,
审核通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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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落户需要的社保可以是个人社保
针对2018年以前买房的人,还有一条落户的路是购房落户
但是,这是有条件的
2014年6月1日前买房
需要满足70平
2014年6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买房
需要满足90平
外加一年社保
经过核实,这里的一年社保没有要求必须是单位社保,个人缴纳的社保也可以的,也就是说你准备落户的时间往前推一年,有交一年社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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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落户流程分享
省内:
1、成都微户政)提交资料发起学历入户申请,审核通过后,选择预约办理时间。
2、办理当天,带着预约时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办证中心办理准迁证。
3、到户口办理区,填写入户申请表,排号,上户,搞定。
外省:一般流程
1、成都微户政)提交资料发起学历入户申请,审核通过后,选择预约办理时间(预约这一步可以省略)。
2、办理当天,带着预约时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办证中心办理准迁证。
3、到户口办理区,填写入户申请表,排号,办理准迁证。
4、准迁证邮寄(仅限省外)(天府新区排号等待区有个邮政寄件点,省外落户人员可直接在这办理准迁证
5、拿到户口迁移证明后选项为:持准迁证材料办理入户),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预约办理入户时间;
6、办理入户:准迁证,户口迁移证,身份,(如需修改学历或婚姻状况:携带毕业证/婚姻证件),建议变更身份证(原身份证依旧可用,但是某些情景不行)
外省:便捷流程
1、成都微户政)提交资料发起学历入户申请,审核通过后,来成都。
2、办理当天,带着审核时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办证中心办理准迁证。
3、不用挂号,直接到邮寄区域,提交材料,拿到准迁证。
4、准迁证邮寄(仅限省外)
5、拿到户口迁移证明后选项为:持准迁证材料办理入户),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预约办理入户时间;
6、办理入户:准迁证,户口迁移证,身份,(如需修改学历或婚姻状况:携带毕业证/婚姻证件),强烈建议变更身份证。
成都落户邮寄办理要邮寄什么
这个需要寄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如果还有房产证,那么也需要寄过去,有结婚证也要,基本上和个人有关的证都需要。
2021成都本科落户流程(全程邮寄)
首先大家要想好落在哪个区县,具体可以参考成都市限购政策和各区县发展情况。办理落户的平台是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邮寄办理全程需要邮寄两个来回。
第一次邮寄:在公众号按提示选择市外户口迁入,会提示需要到派出所做登记(此项可跳过,本人就没有做登记也成功落户了),之后选择“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
接下来按提示上传必传资料电子件。(入户申请表需要下载下来手写再拍照,入户地址为你落户区县人民政府地址,集体户户主页和空白页不是必传资料,可以不上传)。等待电子件初审通过后,选择邮寄办理,先寄快递(邮寄地址在公众号有提示,必须选择中国邮政EMS),然后在公众号填写公安局给你回寄的地址和你已经寄出快递的单号,在线支付回寄的邮费后,第一阶段就算办理完了。
第一次寄回:公安局办理完成后会给你寄回一个快递,包括四项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毕业证原件,准迁证第二三联。快递进度可以从公众号——微户政——个人中心——我的快递进度查看。寄往办证中心和寄回的快递都会显示。
拿到快递后,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准迁证第二三联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出。办理好后,派出所会把准迁证第二联收走,还会给你一张迁移证。
第二次邮寄:上一个业务在公众号已显示办理完成了。需要重新发起。这次选择的是“持准迁证材料办理入户”,邮寄流程与上次一样。
这次只需邮寄三样材料;身份证原件,准迁证第三联,迁移证。
第二次寄回:等拿到第二次寄回的快递就算全部办理好了。第二次的快递包括身份证原件和一张户籍证明。(户口的原件在落户区县的人才市场保管,如果要用的话,需要持身份证去借。)
成都灵活就业社保卡可以邮寄不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可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邮寄服务提供商需按照《成都市社会保障卡线上申办邮寄服务接口标准》的技术规范进行系统开发。
2、邮寄服务提供商到我中心测试社会保障卡线上申办邮寄服务程序,测试通过后由我中心向社会公布邮寄服务商名单,供参保人线上申办社会保障卡时进行选择。
成都落户邮寄办理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一般在邮件签收后的10至15个工作日受理,在办理完毕后寄回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