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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网站登录
一、网页端
)登录
1.企业用户登录时,选择用户名、
CA或税控设备登录,以用户名登录为例,输入账号(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及验证码后,点击“登录”,系统自动校验密码及验证码,若校验成功则进入下一步,若校验失败则予以提示。
2.企业用户完成登录后,系统弹出办税人员选择界面,办税人员选择本人的身份信息后,进行二次身份验证。3.二次身份验证支持输入办税员自然人账号密码或钉钉验证码登录,选择办税人员后,默认使用密码登录,办税员输入个人账号密码后,点击“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4.若选择使用钉钉验证码进行登录,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会自动发送验证码至钉钉账户,输入验证码后点击“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3img4#)忘记密码
1.用户若忘记密码,可在办税人员选择界面点击“忘记密码”。
2.系统跳转至忘记密码界面,用户输入手机号及验证码后点击“下一步”。3.在短信验证界面点击“获取验证码”,待收到短信验证码后将其输入并点击“下一步”。4.在重置密码界面重新设置新密码后,点击“重置密码”完成修改密码操作。3)办税人员用户注册
1.由于办税人员登录密码与自然人登录密码相同,若未注册自然人用户则无法登录,可在首页登录界面点击“注册”:
2.系统自动跳转至账户注册界面,选择自然人注册,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3.进入自然人用户注册界面,填写用户姓名和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
码完成校验后,设置登录密码,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4.选择身份证件类型,输入对应的证件号码后,右下角点击查看用户协议,确认无异议并勾选后,点击“下一步”。5.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所属税务机关、国家(地区)等个人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登记”,完成办税人员用户注册操作。
二、移动端#3p4#)登录
1.在“企业办税”登录界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及登录密码,点击登录。
2.点击下拉框选择办税人员,输入对应的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登录密码,点击登录即可。#3img4#)忘记密码1.若用户忘记了自然人登录密码,可在登录时选择个人办税登录方式,点击右下角“忘记密码?”进行密码重置。
2.输入办税人员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输入新的密码,点击“修改密码”完成操作。3)办税人员用户注册1.由于办税人员登录密码与自然人登录密码相同,若未注册自然人用户则无法登录,可在个人办税方式下选择“现在注册”。
2.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浙江税务App用户协议》”,输入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
3.输入收到的验证码,设置登录密码,输入个人信息并校验无误后,点击“下一步”。4.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所在地区、所属税务机关等个人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登记”,完成办税人员用户注册操作。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
邮编:100038;
国家税务总局咨询电话:010—63417114;
国家税务总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国家税务总局简介:
国家税务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2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同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式设置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能: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三、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四、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七、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八、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九、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十、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十二、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厅;
2、政策法规司;
3、货物和劳务税司;
4、所得税司;
5、财产和行为税司;
6、国际税务司;
7、收入规划核算司;
8、纳税服务司;
9、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10、大企业税收管理司;
11、稽查局;
12、财务管理司;
13、督察内审司;
14、人事司;
15、机关党委;
16、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17、巡视工作办公室。
参考资料: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能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