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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代办海南落户违法吗
正规代办海南落户不违法。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海南省法官表示要获得相应资格的证书或者落户资质,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以及接受正规培训,因此正规代办海南落户不违法。海南落户新政策:基本取消本省落户限制,居民在落户地点无自有产权住房的一律在其合法稳定住所所在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海南落户利弊
法律分析:好处:
1、高考红利
海南招生比例大。海南属边远地区,所以大学招生指标,按人口比例分得比较多,所以比较容易考上大学。
一些大学陆续在海南建立分校。要知道,大学建立分校后,学校的老师、领导来海南,可以边度假边工作,另外还可以享受一些海南的特殊福利。各省的大学,都对本省的考生招生倾斜,当然是大学越多对考生越有利。
2、购房红利
在海南落户,今天落户,明天就去能办理房产手续,心里踏实。所以说,在海南落户的人,很多人是为了取得购房资格,为了房产证那个红本。
坏处:
只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人才,可在海南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
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毕业生、“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可在海南任一城镇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海南落户的利与弊
法律分析:利:1、高考红利。海南招生比例大,一些大学陆续在海南建立分校。2、购房红利。在海南落户,今天落户,明天就能办理房产手续。
弊:1、只有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人才,可在海南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落户。各类高层次人才、说是毕业生、“双一流”搞笑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以及拥有重大科研成果的创新人才、产品符合终点产业支持方向的创业人才可在海南任一城镇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在海南买房能落户吗
在海南买房是不能直接落户的,需要达到一定积分才可以落户,在海南拥有住房积累到80分的,可以在海南落户的。
根据《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第六条
本省实行省外来琼务工经商人员积分落户制度。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有序引导的原则,在来琼务工经商且已办理《居住证》或者《暂住证》的省外人员中实施积分落户制度。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括就业年限、住房、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居住年限、年龄等指标。满分为100分。
1、就业年限积分。在琼合法稳定就业累计满5年的,积10分;累计超过5年的,从第6年起,每年积1分。此项积分累计不超过20分。
2、住房积分。本人或者配偶在琼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积20分;本人在琼租住合法产权公有住房或者合法产权私有住房的,积10分。
3、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积分。在琼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5年的,积10分;累计超过5年的,从第6年起每年积1分。此项积分累计不超过20分。
4、居住年限积分。在琼连续居住满5年的,积10分;超过5年的,从第6年起每年积1分。此项积分累计不超过20分。
5、年龄积分。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的,积20分,41周岁至50周岁的,积15分,51周岁至60周岁的,积10分,61周岁以上的,本项不积分。
(二)加分指标及分值。加分指标最高分值为30分。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30分;获得省部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地市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得县(区)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5分。
(三)减分指标及分值。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和守法诚信等指标。
1、凡提供身份、就业、住房、社保、居住年限、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项(次)扣减10分。
2、在积分期间有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每项(次)扣减5分。
(四)一票否决指标。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者积分期间因犯罪获刑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五)落户分值。落户分值为80分。计算方法为基础分数加上奖励分数减去扣除分数。达到落户分值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申请人工作地或者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扩展资料
依据《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申请积分落户人员基础指标分值和加分指标分值两项积分达到80分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向申请人现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发函核准其计划生育状况。
必要时可向房管、社保、工商、税务、教育、司法、住房城乡建设、教育、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等部门或机构和其它相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函,对其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进行核查。
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查询函后10个工作日内复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函查时间不计入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审批时间。
第十四条公民申请落户事项应当由其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落户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相应当的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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