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靠落户成都条件
在成都落户口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2、工作调动人员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迁移户口的,可凭组织、人事、劳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通知和迁入单位的户口接收证明,到迁入单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内勤民警发给《户口准迁证》;
3、购买房屋并具备稳定生活来源的人员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
4、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被大、中专学校录取的新生,或高校毕业生,均可落户成都。
办理成都户口准迁证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
综上所述,在成都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二手房并实际居住,工作并缴纳社保1年以上的也能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成都落户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
第一阶段:准备资料办事部门:原籍派出所、房管局、贷款银行等准备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6、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8、《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9、填写《入户申请表》第二阶段:准迁证办理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办理费用:4元注:除了房屋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外,还可以至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限中心城区)小窍门: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对资料审查稍微松一些,如果在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无法办理,可以尝试在市公安局办理。如有人随迁,请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随迁)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失业投靠)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老年人投靠子女) 5、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第三阶段:原籍下户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最后阶段:上户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办理费用:6元小窍门:如果办证中心没有要求换身份证,也可由他人代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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