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集体户口无房证明(成都集体户口落户需提供无房证明)
成都是中国西南地区重要的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才前来发展和生活。然而作为具有人口密度的城市,成都房价高昂,购房难成为了不少市民困扰,因此落户成都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成都集体户口落户需要提供的无房证明。
什么是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是指非农业人口所居住在自然村、社区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内的饮食住行等活动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在村委会、居委会或派出所立户,享受与农业户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保障待遇。
为什么成都集体户口落户需要提供无房证明?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申领管理办法,居住证只能申领一个,而且必须是与个人户口所在地相对应的城市区县。对于已有城镇户口的,在其户籍所在地获得居住证即可。而对于拥有集体户口的市民,则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区县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申请,且需提供无房证明。
在成都市,无房证明是指证明该申请人在成都市范围内没有房产。如果申请人有住房,必须提供住房的房屋性质、住房的所有权人、所在城市区县、房屋住址、房屋面积及使用情况等信息。
如何申请无房证明?
申请无房证明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区县公安局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具体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已婚需提供结婚证明等)
需要注意些什么?
在申请无房证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核实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无车无房是需提供真实情况
申报人需亲自前往政府服务大厅办理且不能代办
需缴纳一定费用,具体标准视区县而异
总之,如要在成都落户集体户口,就必须提供无房证明。希望上述介绍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各位申请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