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夫妻落户条件
近日,成都市公安局出台了新的落户政策,根据该政策,夫妻双方可以以其中一方的落户条件申请共同落户。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成都户口夫妻落户条件。
夫妻双方同住条件
首先,夫妻双方须在成都市同一住房内居住,且居住满一年以上。满一年以上的住房证明需由双方提供。
婚姻状况审核条件
在夫妻双方同住的基础上,公安机关将对双方的婚姻状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夫妻可按照政策共同落户,审核不通过则不能共同落户,需按照现行规定实行单独落户。
夫妻双方落户条件
夫妻双方共同落户时,根据户籍管理要求,户主为其中一方,另一方作为非户主落户。落户的非户主方需满足以下条件:
已婚
已经年满18周岁且未成年的子女
父母或祖父母之一在该户户籍下
父母、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入户共同居住,已生育的单亲母或者父亲含未婚未育女性、尚未成年的非自治区籍子女入户,或者养老需要和未成年子女一起入户等其他情况,可以视为随迁人员。
材料准备
对于夫妻共同落户,需准备如下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已通过审核的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夫妻共同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户籍所在地派驻成都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非户主方满足条件的证明材料
总结
以上就是成都户口夫妻落户条件的详细介绍,夫妻双方共同落户的政策使夫妻之间更加紧密,对于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促进家庭稳定、推动城市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