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户口落户审批流程
落户是指申请人户籍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成为该地区的常住人口。在成都市落户需要办理一系列的手续。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年满18周岁(在法定结婚年龄前18周岁可转配偶户口)
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已在成都市有房产或合法稳定工作
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应在原籍所在地(不含在外农村)
二、提交材料
落户申请需要以下材料:
《成都市户口迁入(出)审批申请表》(成大规字[2011]121号);
所有申请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户籍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其它证明材料;
具体凭据,如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
房产税清单或房产证;
稳定工作证明、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未成年子女邀请单或本人法定监护人同意将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的书面证明材料;
一寸近期彩照两张。
三、受理窗口和流程
申请人可以到成都市户籍管理部门受理窗口,提交以上材料,并进行流程审批。
流程审批步骤:
材料初审:户籍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派出所调查:派出所对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复核调查核实,并意见反馈给户籍管理部门。
户籍管理部门审核:根据派出所的反馈意见开展审批工作,审批完成后出具审批结果通知书并发放户口迁移证明。
复审: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对户口迁移证明进行种树复核签字注销,向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管理部门互相发送完整的户籍资料。
四、受理时间及时限
申请人可以在营业时间内到户籍管理部门完成申请,申请的结果会在15个工作日内给出,最长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必须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户口迁移申请一旦完成,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会主动通知迁出地和迁入地的派出所,申请人不能同时在迁出地和迁入地留有户口。
如果申请人不符合条件,户籍管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为了确保申请顺利通过,申请人应提前制定计划,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材料,证明内容真实。
以上就是成都户口落户审批流程,申请人需要逐步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材料、审批等流程进行办理,确保成功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