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户口投亲成都怎样办理户籍?
符合投靠条件才能办理。成都市投靠入户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条件,主要如下:
一、夫妻投靠入户
前置条件: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且在成都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持有成都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2、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住房;
3、结婚登记满3年,或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连续在成都市缴纳社保满3年。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双方户口簿 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住房证明、社保清单(结婚或居住证办理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前置条件: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成都市户籍的父亲和母亲。
此类情况的办理条件为:
1、外地子女未成年;
2、父(母)户口在成都市;
3、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住房。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子女和父(母)户口簿 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子女出生证或独子证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三、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前置条件:非成都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成都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此外,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成都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此类情况的办理条件为:
1、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
2、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
3、成年子女户口在成都市;
4、父母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住房。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子女和父(母)户口簿 身份证、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的声明、住房证明、子女和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父母户口在外地,但成都以购房,宝宝出生户口能上成都吗?
不可以。虽然你在成都买房。但是也得父母其中一方将户口迁到成都,宝宝才能上成都户口。一般家庭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户口迁到成都,配偶无论男女,都可以随迁,子女也可以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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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父母可以把户口落到成都姑娘的户口上吗
可以。根据成都户口网查询显示外地父母随从子女落户要满足以下条件:
1、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2、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必要条件)具体消息可关注当地的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外地户口迁入成都最新条件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父母都是外地人,买房后,母亲的户口本月迁入到成都,现有一个两岁小孩还没有上户,可以跟妈妈上户吗?
父母都是外地人了,因务工需要在寸成都买了一套房,母亲的户口本月迁到一成都,家中现有一小孩两岁了,这次正好这小孩的户一并登记在房子所在地区派出所,登记时带着女人的身份证和小孩的出生和房屋产权证明就可以上妈妈的上妈妈的户口了。
成都投靠父母落户条件是什么?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 居民身份证 。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 购买商品房 ,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省、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