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户口迁入条件
1、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2、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3、其他落户;条件入户成都市人才引进入户政策本科学历入户条件:全日制年龄45周岁以内,特殊除外不是成都户口(含一圈层二圈层三圈层区域)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毕业证经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4、成都户口市内无房,直接平迁市没有相关文件支持的。你属于外地迁入高新区,且在大成都范围内无房,直系亲属无房。
5、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成都知青户口回原籍政策
1、法律分析:知青户口迁回规定,父母是知青的话,子女只有一个能落户。
2、从六八年毛泽东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很有必要、、、”的最高指示后、全国数千万十多岁的初中生、高中生纷纷响应号召争先恐后地离开父母及熟悉的生话环境到各地农村去。
3、法律分析:(1)知青按照政策退休返沪及知青子女按政策回沪户籍迁入,都应保留其在系争房屋内的居住权。报出生于系争房屋但从未实际居住过,既非知青,又与系争房屋的来源无关联性,不应认定为同住人。
知青房屋及户口问题
1、这一规定总结下来就是:认定同住人要满足这三个条件:有户口,住一年,无房户。因此根据这个规定,空挂户口原则上不能认定为同住人。但是,有原则就可能有例外,知青可能就是这个例外。
2、一般不应确认他人子女为同住人。根据此条规定,回沪知青子女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认定为房屋动迁中的同住人。
3、法律分析:(1)知青按照政策退休返沪及知青子女按政策回沪户籍迁入,都应保留其在系争房屋内的居住权。报出生于系争房屋但从未实际居住过,既非知青,又与系争房屋的来源无关联性,不应认定为同住人。
4、回沪知青及其子女的情况即符合该条件,属同住人的一种特殊情况,有权分得房屋安置补偿款。但如果回沪知青及其子女在户籍迁入被拆迁房屋处时曾作出承诺,可以按承诺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