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波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攻略(标准+方式)
活动时间
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汽车报废更新
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
补贴范围和标准
报废2013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5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乘用车的,给予车价12%补贴,最高补贴20000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车价10%补贴,最高补贴15000元;
报废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给予车价12%补贴,最高补贴20000元。
说明:
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自2026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在浙江省内开具或办理。参与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乘用车所有人应为同一名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补贴申请方式
1、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https://qclt.mofcom.gov.cn)“汽车以旧换新专题”
2、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抖音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申请
二、汽车置换更新
补贴对象:个人消费者
补贴范围和标准
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换购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说明:
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时间,以及转让的旧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转让登记时间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时间,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其中,新购置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在浙江省内开具或办理。
每名消费者在2026年度内,只可享受1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1次置换更新补贴,两者不可重复享受。
补贴申请方式
在支付宝APP搜索“浙里焕新”小程序,或在微信搜索“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