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优先配租
根据成都住建官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成都市人才优租行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成都市市级A、B、C、D、E、F类人才可优先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
!!!注意:该政策暂未正式执行,小编持续关注。《成都市人才优租行动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0日,执行时间待定。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成都市市级A、B、C、D、E、F类人才可优先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

(一)人才优先配租房源
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可根据产业发展、人才引进等需要,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中确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作为人才优先配租房源,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项目供应和人才需求情况确定。
(二)人才优先配租流程
1、申请及更新租赁码。
申请人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须登录“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经系统核验后符合条件的,赋予有效期1年的“租赁码”,并标注人才资格。已取得“租赁码”的申请人,须登录“服务平台”,通过人才核验,更新“租赁码”信息。
2、配租及选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按程序制定配租方案,发布配租公告并组织线上配租。涉及人才优先配租房源的,应在配租方案及配租公告中明确人才房源比例、优先配租流程等事项。申请人按照配租公告,参与选房登记和合同签订。集中配租后剩余、腾退房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继续面向人才优先配租,或进行常态化配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