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流程
(一)报名参与
1.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商业银行通过贵阳市住房租赁(存量房交易)平台微信小程序(以下简称“平台”)在线登记,提交贵阳市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登记表。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贵阳市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房协)、贵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中介协会)对照活动要求进行复核,对符合要求的通过“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换房人咨询了解及选择中介服务、贷款服务、换购新房优惠等。
2.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换房人通过“平台”微信小程序在线登记,填写拟出售旧房情况、意向新房情况及意向中介机构等信息,提交《贵阳市参与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旧房登记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协、市中介协会按照换房人意向组织参加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主动与换房人沟通对接,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选购新房。换房人在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选定意向房源,约定价格优惠方案、意向房源,缴纳意向金,签订“以旧换新”新房认购意向协议,锁定意向房源。购房人仅能锁定一家开发企业的新房房源,若需要更改意向房源需先解除已锁定房源后,再进行新房源的锁定。
(三)出售旧房。换房人可委托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出售旧房,受委托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及推销方案,明确中介费标准、中介费优惠条件等事项,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以旧换新”旧房销售委托协议,由受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优先推广,缩短旧房出售周期。
(四)完成新房交易(或退订)。在新房保留期限内,换房人成功出售旧房的,按约定时限与房开企业签订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享受“以旧换新”换购新房专属优惠,以及按揭贷款、交易手续办理等便捷、优惠服务;旧房未能出售的,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协商延长新房认购意向协议期限或按约定解除协议;如协商延长期限,则续签相关协议;如选择不延长或协商解除协议,相关解除条件、意向金处理等具体事宜,由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房认购意向协议中另行约定。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设立住房“以旧换新”交易绿色通道,加快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同时协助符合条件的换房人申领契税消费券补贴、契税减征、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等政策优惠,为换房人提供便捷、安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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