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东县如才回如生活津贴申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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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 2026-01-09 11:10:48 阅读(70) 评论(0)
南通如东县如才回如生活津贴申报对象

  申请对象

南通如东县如才回如生活津贴申报对象

  如东籍“8090”在外人才回流创新创业、从业就业对象。

  (1)如东籍,指籍贯或出生地为如东县;父母或配偶在如工作并缴纳保险的人才,视同如东籍;

  (2)“8090”,指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出生(即1980—1999 年生) ;

  (3)在外人才,含各类高层次人才、实用型人才;

  (4)回流,指首次回如东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或中断在如缴纳社会保险36个月以上,再次回如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

  注意事项

  (1)申请对象中,“父母或配偶在如工作并缴纳保险”,需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2)申请对象需在2023年10月开始首次来如或再次回如参保,申报时需在职在岗,并在如东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不可中断在如东社保。

  (3)申请对象可指定父母或配偶中的一方为引荐人,享受“安居乐业奖”,引荐人需在如东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4)“我县企业”一律以企业注册地为准,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信运营商等中央、省、市、县、镇(区、街道)属国有非制造业企业。

  咨询联系

  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8419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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