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郑州上街区发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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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 2026-01-09 13:35:50 阅读(109) 评论(0)
2026郑州上街区发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提示

  2026郑州上街区发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提示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26年元旦假期将至,为切实保障辖区公共安全与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噪音污染和大气污染,全力营造清新、绿色、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郑州市上街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当前,郑州市上街区全区域为禁放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辖区内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相关活动。

  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及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生产 经营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对禁放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或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

  运输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物品及违法所得;依据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相关物品,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燃放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 号)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 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026郑州上街区发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提示

  上街区是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需要全体居民携手呵护。在此,郑州市上街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居民,务必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反馈。让我们同心协力,共同打造文明、环保、低碳的宜居家园!

  举报电话:

  郑州市公安局上街区分局:110

  上街区应急管理局:0371-68930279

  郑州市上街区安全生产和

  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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