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保租房配租管理实施规则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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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 2026-01-10 08:08:04 阅读(96) 评论(0)
龙岗区保租房配租管理实施规则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25年12月9日印发了《龙岗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规则》,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保租房面向哪些对象出租?

  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及各类人才。

  承租保租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下同),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三)申请人按照规定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四)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保租房配租标准?

  (一)单身可申请单身公寓或一房户型,或以间为单位多人合租1套住房;

  (二)两人及以上家庭可申请两房或以下户型;

  (三)三人及以上家庭可申请三房或以下户型;

龙岗区保租房配租管理实施规则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四)四人及以上家庭可申请所有户型。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正在上学的除外),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区住房主管部门可结合可供应房源实际情况调整或设定其他配租标准,具体配租标准在配租通告中载明。

  *完整政策内容点击查看龙岗区保租房政策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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