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永康市人才子女入学积分办法(6-8类人才)
一、6-8类人才是什么
6.“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7.具有中级职称(含可按中级职称聘任的职业资格)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双一流”高校)、技师;
8.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或获得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员。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按学历学位享受人才子女入学政策。
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参照第8类人才享受同等待遇。相关标准须经职能部门认定。
二、6-8类人才积分办法
6-8类人才积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奖励分和减分项,总积分=基础分+奖励分-减分项。具体标准如下:
(一)基础分
1.文化程度得分。得分标准: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为20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为40分;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不含省市共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60分;“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为80分。按最高分值计分,不累加计分。
2.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得分。得分标准:高级工为20分;中级职称、技师为40分。按最高分值计分,不累加计分。

3.参加社会保险得分。得分标准:在永康范围内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每满1个月,加0.5分。该项低于2分不符合申报条件,不设上限,累加计分
(二)奖励分
1.表彰奖励得分。得分标准:在永康工作生活期间,获得永康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60分;获得金华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80分;获得省级党委、政府(或国家部委)及以上层级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加100分。同一事项按照最高荣誉加分,每人表彰奖励加分最多计算不同的两项。
在永康市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以永康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的决定为准,每次加60分。
2.科技创新得分。得分标准:在永康工作生活期间,获浙江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创新成果奖励的前3完成人,加100分;获浙江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的前3完成人,加80分;对上年度考核优秀的省级及以上博士后工作站高管,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以及按副总经理进行管理的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及研发负责人(每个工作站不超过2人),加60分。同一事项按照最高荣誉加分,每人科技创新加分最多计算不同的两项。
(三)减分项
截止申报结束,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一次扣除80分;5年内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处罚,一次扣除40分;5年内有被列入国家、浙江省、金华市及永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失信行为,一次扣除20分。以上减分累计扣分。
(四)
根据夫妻双方总积分进行排名(依照公示结果,同等分数下学历优先,总积分不可低于22分),根据当年度定点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空余情况,为其子女统筹安排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