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变更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个人缴存信息发生变更,或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时提供的职工姓名、证件类型或者证件号码信息有误。
2、个人账户为注销状态时不能办理本业务;
3、此业务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均可办理。
办理对象
单位或个人
所需材料
1、单位经办人代办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信息变更登记表》(点击下载)。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件。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非居民身份证或职工身份信息在业务系统联网核查不通过且银行无法提供联网核查凭证的需提供)
2、本人办理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信息变更登记表》。(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本人签名即可,若加盖单位公章的可代替“资料(3)公安机关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或单位更正职工账户信息证明”)。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3)公安机关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或单位更正职工账户信息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变更缴存职工联系电话、出生日期和性别无需提供,此证明需要加盖对应部门公章)。
【注:因缴存单位改制、解散、合并等原因,无法为职工出具相关证明办理个人账户信息变更的,职工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在原单位的工作证明材料到市公积金各办事处申请特殊账户变更。】
办理流程
线上:单位经办人(本人)申报→单位网厅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b.dggjj.dg.gov.cn/gjjwt/gdbsLogin.do?returnUrl=/grwt/myGongjijin/myzhInfo.html)。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反馈审核失败原因。
线下:单位经办人(本人)申报→银行柜台办结。
线下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即时办理审批,并将纸质材料电子化上传到业务系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作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回执》;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作出《东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回执》。申请人可到中心各办事处或各归集银行网点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并通过公安联网核查后,当天办结。
办理窗口
线上:网厅办事大厅
线下:单位归集银行各承办网点
备注:
若职工正常升位15位升级至18位,不影响正常提取。若中心系统登记为15位身份证号码,职工可根据个人缴存信息变更方式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