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佛山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2026年,个人消费者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换购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8%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5万元;对换购符合上述条件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3万元。
申请人名下旧车持有时间须在2025年1月8日前,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应在广东省内开具和办理。
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其所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旧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1月1日之后。

➤参与方式
每名消费者在2026年内只可享受1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不可和报废更新补贴重复享受。
2026年1月1日起,通过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方式在佛山市购买符合条件的汽车,可分档分类给予一次性补贴。2026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入口将于近期开放,敬请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