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名下有套二手房,已经抵押给了银行,因资金周转,想再次抵押给银行,请问如何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答:
1、海口市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申请书(现场领取);
2、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分割证);
3、抵押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4、抵押权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对)、金融许可证(全部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主债权合同(原件);
6、抵押合同(原件);
7、顺位抵押知悉函(原件)。

注:双方本人到场申请,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