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1987年1月14日至2008年1月18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2年1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届时不予聘用;职教专业课教师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届时予以解聘)。教练岗位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书。
5.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报考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⑴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职务满1学年(任职时间截至报名之日);
⑵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院系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⑶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⑷高中阶段获得过本专业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之一。
⑸职教类专业毕业生,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如东县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书、获奖证书等),须于2026年1月18日前取得。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如东籍2026年毕业的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