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2026年春季小学转学工作的通知
根据芦台街小学教育资源现状,现将芦台街2026年春季小学转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学条件
1.学生须具有芦台街常住户籍,且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如果房屋产权归多人所有,此房屋产权人仅限该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芦台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二、转学安排
(一)登记时间:
2026年2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
(原学籍在芦台街、桥北街、大北镇、七里海镇、北淮淀镇、俵口镇、宁河镇、廉庄镇、外区、外省)
2026年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4:00
(原学籍在丰台镇、岳龙镇、板桥镇、苗庄镇、潘庄镇、造甲镇、东棘坨镇、外区、外省)
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登记报名,凡在规定日期以后进行转学登记的,全部实行统筹安置。
(二)登记地点:
宁河区教育局平房接待室(教育局北胡同前行40米,左手边第一个防盗门)。
(三)现场资格审核:
1.芦台街户籍学生转学需提交材料:
①学生本人所在户口簿的首页和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
②监护人自有住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芦台街户籍但没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宁河区范围内不动产查询结果)。
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2.芦台街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需提交材料:
①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生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原件及复印件。
③法定监护人在芦台街有自有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三、安置原则
如未超出对口学校接收能力,则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按照下述顺序进行录取。同一类学生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转学。如超出了学校接收能力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说明:
1.其他情况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均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学校优先安置同一家庭二孩与一孩同校就读。
四、转学结果通知
转学结果于开学前,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
五、相关政策说明
(一)芦台四小三年级、五年级、六年级无空余学位不接收转入学生。如有转入需求,由区教育局统一安置。
(二)芦台一小、芦台四小已建立住房学位占用情况信息库。自2024年9月1日起,居民在芦台一小、芦台四小服务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且有转学需求的,须提前到学校查询学位占用情况,并在办理户籍迁移时再次确认该住房地址是否有在该校就学的学生。
(三)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手续办理转学,区教育局将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发现家长提供虚假手续,区教育局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宁河区教育局教育科。
(四)联系电话
教育科:69591381;芦台一小:69571815;芦台四小:69117207
六、学位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