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延长至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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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讯 2026-01-16 09:04:57 阅读(118) 评论(0)
漳州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延长至2026年2月28日

  按照《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漳医保〔2025〕73号)规定,漳州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统一延长至2026年2月28日。在延长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个人缴费标准仍为400元。

  2026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时间(2025年度已参保缴费人员)详见下图:

漳州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延长至2026年2月28日

重要提醒: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特殊群体外,对居民医保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含延长缴费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 3 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 1 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 1 个月;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漳州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延长至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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