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安置房项目结算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
一、转入账户信息(未付款需转入开发公司的)
(一)、线下办结(应在取得征迁安置结算单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由申领人携带所需材料至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水仙大街100号)二楼公积金窗口办理提取手续,符合支取条件的当场办结。申报材料如下(未特别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0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0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者面签无婚姻登记具结书)
03、征迁补偿协议
04、征迁安置结算单
05、转入账户信息(提供征迁公司账户证明)
0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的提供)
(二)、线上办结
微信关注“漳州政务服务”或“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众号进行办理,审核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以“漳州政务服务”公众号为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二、交款凭证(已支付购房款)
(一)线下办结(应在取得征迁安置结算单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由申领人携带所需材料至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水仙大街100号)二楼公积金窗口办理提取手续,符合支取条件的当场办结。申报材料如下(未特别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0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02、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03、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者面签无婚姻登记具结书)
04、征迁补偿协议
05、征迁安置结算单
06、提前支付交款凭证
07、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的提供)
(二)线上办结
微信关注“漳州政务服务”或“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众号进行办理,审核时限为三个工作日。
以“漳州政务服务”公众号为例,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Ea-Viwajt2qMh-P9ocGk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