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关于规范我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东发改〔2024〕254 号)及国家、省、市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规范幼儿园收费事项提醒如下:
1、缴费项目
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三项,其中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项目,家长以自愿为原则按需选择缴交。
2、缴费时间
家长根据幼儿园收费公示栏实际公示的项目缴交费用,依法依规按月或按学期(自愿为原则)缴交,不要在寒假前(2026年1月30日前)跨学期提前预交费用。
3、落实免费学前教育相关政策规定
全镇所有公办幼儿园对大班适龄幼儿(学前一年)免收保教费;全镇民办幼儿园应严格执行相关减免政策,对符合免费条件的幼儿,仅可收取减免后的保教费差额部分。各幼儿园应直接落实免费政策,不得采取“先收后退”的方式操作。
4、缴费途径
缴费前,请民办幼儿园家长务必认真核对幼儿园提供的账户信息是否与教育部门备案的信息一致。请将费用缴入由教育部门备案公示的银行监管账户中,切勿将相关费用缴入未经备案的账户、无关账户或园内教职工的私人账户,此类缴纳的费用将无法得到保障,防止因此产生退费纠纷或维权困难等问题。
5、缴费凭证
缴费后,家长应当主动向幼儿园索要正式票据,防范资金风险。
6、特别提醒
除幼儿园收费公示栏规定的收费项目外,请家长不要缴纳其他费用(如定位费、特色班、兴趣班、学科类培训、幼小衔接班、其他预收费等)。如幼儿园违规巧立名目要求家长缴纳其他费用,应当拒绝并举报。
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来电咨询。咨询电话:88882070/8888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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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堂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