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名下有一套自建房,有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请问如何申请办理换发不动产权证?
答:
(一)先办理土地首次登记后再申请换发业务,土地确权所需材料如下:
1、海口市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书(现场领取);

2、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确认申请书(现场领取);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5、权籍调查表;
6、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图;
7、不动产登记承诺书(现场领取);
(二)换发不动产证所需材料如下:
1、海口市不动产其它登记申请书(现场领取);
2、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
3、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注:本人到场申请,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