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对象
献血者本人:

在本省献血累计达800毫升以上(含800毫升)
机采血小板1个治疗量以上(含1个治疗量)
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
(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800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
献血者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父母。
用血按献血量等量返还用血费用。
报销方式
医疗机构血费直免
1.准备材料:
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携带身份证、献血证;
亲属用血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以及代办人身份证。
2.办理流程:
患者结算时前往医院直免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医院工作人员审核→直接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