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小学入学

(一)
入学对象
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6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6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查看入学登记公告。4月24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查看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
2.提交入学信息。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6日—12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在信息采集期间均可登录平台修改相关信息。
3.查看校验结果。相关资料提交后实行联网校验,法定监护人可于资料提交48小时后查看信息校验结果。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于5月13日—15日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4.查看入学结果。6月15日,法定监护人查看区教育局公布的所属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公办小学入学结果。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100%产权)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入学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校验、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三)随迁子女入学
1.提交入学申请。按照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及《成都市武侯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武府教〔2022〕88号),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于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2.查看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法定监护人可于4月15日—5月9日期间查看入学申请审核结果。
3.查看学位安排。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23日17:00后查询统筹安排结果。如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跨行政区域以随迁子女方式申请入学,审核通过后其公办学位将以随迁子女学位为准。
(四)多子女入学
1.提交同校就读申请。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等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13日—1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未入学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
2.查看申请审核结果。法定监护人于5月29日查看申请审核及统筹安排结果。审核通过的,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录取。
(五)民办小学入学
1.报名民办小学。6月1日—5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民办学校。
2.查看录取结果。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6月16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16日17:00以后查询录取结果。
(六)小学学位确认
同时具有公办、民办学位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17日—18日期间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七)民办小学空余计划报名及录取
1.报名民办小学空余计划。6月24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中符合在蓉入学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合法稳定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的随迁子女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学校。
2.查看空余计划录取结果。6月26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26日17:00以后查询录取结果。被民办小学空余计划录取的,以该学位为最终学位。放弃被民办学校空余计划录取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八)入学告知
公办、民办小学于7月2日—3日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九)入学告知
1.缓学申请办理。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缓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缓学申请表等相关材料,于5月13日—15日到区教育局指定的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点申请,批准后可予以延缓入学。缓学期限一般为一年,缓学期满仍未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2.适龄残疾儿童小学入学。3月20日起,符合在武侯区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法定监护人通过“成都市特殊教育服务云平台”向武侯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交入学评估申请;5月6日-12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提交入学信息期间,尚未申请入学评估的残疾学生,其法定监护人也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提交评估申请。5月28日前,查看评估申请结果;6月15日查看区教育局安排的入学结果。
3.其他群体入学。5月31日前,本区集体户人员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子女和其他群体按区教育局要求办理相关入学登记。
02
初中入学

(一)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
1.在武侯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4月20日—24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信息核对。
2.在武侯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武侯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由现就读小学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传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武侯区入学。
3.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回武侯区就读初中的武侯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简称“回蓉生”),其法定监护人于4月20日—24日登录“武侯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读中小学”—“小升初回蓉生办理”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武侯区入学。
4.法定监护人可在信息采集时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5.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二)随迁子女入学
1.提交入学申请。按照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及《成都市武侯区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武府教〔2022〕88号),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于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申请。
2.查看审核结果。法定监护人可于4月15日—5月9日期间查看入学申请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武侯区小学毕业且申请就读武侯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女,随就读小学划片升学;在武侯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申请就读武侯区公办初中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查看学位安排。7月2日区教育局公布统筹安排结果,法定监护人可于7月2日17:00以后查询学位。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且符合条件申请在成都市就读初中的随迁子女可按升学对应区域报名参加市直属学校录取。如为本市户籍适龄少年跨行政区域申请入学,审核通过后以随迁子女升学对应区域为准,不再参加户籍地的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三)多子女入学
1.提交同校就读申请。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等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18日—22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未升初中子女与已在读初中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审核通过的,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录取。
2.查看申请审核结果。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2日查看申请审核及统筹安排结果。若报名参加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初中招生被录取后,将取消申请审核通过的多子女同校就读学位。
(四)查看升学区域
6月2日,本市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可登录“入学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的对应区域。
(五)公办初中入学
1.报名市直属学校。6月15日—18日,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市直属学校。
2.查看市直属学校录取结果。报名人数超过市直属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6月23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其法定监护人放弃市直属学校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3.查看区属公办初中入学结果。6月30日,区教育局公布区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7月2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属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六)民办初中入学
1.申请及查看民办直升。6月2日—3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申请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6月5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2.报名民办初中学校。6月15日—18日,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1所民办学校。
3.查看民办录取结果。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6月2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法定监护人可于6月24日17:00以后查看录取结果。
(七)学位确认
7月3日—4日,同时具有公办、民办学位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学位,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民办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八)民办初中空余计划报名及录取
1.报名民办初中空余计划。7月7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中符合在蓉入学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符合合法稳定居住或合法稳定就业的随迁子女可自愿报名1所民办学校。
2.查看空余计划录取结果。7月9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空余计划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民办初中空余计划录取的,以该学位为最终学位。放弃被民办初中空余计划录取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九)入学报到
7月10日—11日,学生根据初中学校通知要求(学校门口张贴或公众号)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十)入学报到
1.适龄残疾少年初中入学。3月20日起,符合在武侯区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少年法定监护人通过“成都市特殊教育服务云平台”向武侯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交入学评估申请;4月20日—24日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期间,未申请入学评估的残疾学生法定监护人也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提交评估申请。5月20日前,查看评估申请结果;7月2日查看区教育局安排的入学结果。
2.其他群体入学。5月26日前,本区集体户人员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子女和其他群体按区教育局要求办理相关入学登记。
3.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5月27日—6月1日,武侯区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初中招生,具体工作另行安排。5月29日(测试结束后)—6月1日,各试点学校公示学生专业测试成绩及录取名单。6月2日,法定监护人可查看武侯区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初中招生入学结果。被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初中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含多子女同校就读);被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初中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