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2007年建立高温津贴制度以来,一直采用按天发放的方式,即有一天算一天,在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同时,又不过多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性质属于工资。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成都资讯] 成都高温津贴怎么发放?](/uploads/article/20260709/6a4facd2d8c25.jpeg)
四川自2007年建立高温津贴制度以来,一直采用按天发放的方式,即有一天算一天,在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同时,又不过多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发放高温津贴,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性质属于工资。支付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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